
[the system of prefectures and counties] 一種地方管理制度,形成于春秋時代和秦朝
郡縣制是中國古代以郡統縣的兩級地方行政制度,其核心是中央垂直管理地方,官員由皇帝直接任免。以下從五個方面綜合解析:
郡縣制是繼宗法分封制之後形成的中央集權式管理模式,以郡、縣為基本行政單位。地方官員通過流官任期制實現中央對地方的控制,标志着官僚政治取代血緣貴族政治。
關于郡縣制結束時間,部分觀點認為其名雖在唐代消失,但實質延續至清代;另有研究指出,元代行省制可視為郡縣制的升級形态。需結合具體曆史階段分析其演變。
如需更完整信息,可參考權威曆史文獻如《史記·秦始皇本紀》或《漢書·百官公卿表》。
郡縣制是指古代中國的行政區劃制度,将國家劃分為若幹個郡和縣,以實施統一統治和管理。
郡縣制的拆分部首是“阝”(邑),它表示與城市、縣鎮有關的意思。郡縣制的總筆畫數為10畫。
郡縣制起源于中國古代,始于周朝,盛行于秦朝,經過多次演變和完善,成為中央集權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郡縣制的繁體字為「郡縣制」。
古代漢字中的郡縣制的寫法和現代相比略有不同,其中“郡”字在古代會加上一個表示地方的寶蓋頭,而“縣”字則将上方的“阝”部分寫成了“⿱廣⿰龺青”。
制定郡縣制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管理國家和人民。
郡守、縣令、制度、行政、地方等。
縣治制、州郡縣制
州制、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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