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he system of prefectures and counties] 一种地方管理制度,形成于春秋时代和秦朝
郡县制是中国古代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行政制度,其核心是中央垂直管理地方,官员由皇帝直接任免。以下从五个方面综合解析:
郡县制是继宗法分封制之后形成的中央集权式管理模式,以郡、县为基本行政单位。地方官员通过流官任期制实现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标志着官僚政治取代血缘贵族政治。
关于郡县制结束时间,部分观点认为其名虽在唐代消失,但实质延续至清代;另有研究指出,元代行省制可视为郡县制的升级形态。需结合具体历史阶段分析其演变。
如需更完整信息,可参考权威历史文献如《史记·秦始皇本纪》或《汉书·百官公卿表》。
郡县制是指古代中国的行政区划制度,将国家划分为若干个郡和县,以实施统一统治和管理。
郡县制的拆分部首是“阝”(邑),它表示与城市、县镇有关的意思。郡县制的总笔画数为10画。
郡县制起源于中国古代,始于周朝,盛行于秦朝,经过多次演变和完善,成为中央集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郡县制的繁体字为「郡縣制」。
古代汉字中的郡县制的写法和现代相比略有不同,其中“郡”字在古代会加上一个表示地方的宝盖头,而“县”字则将上方的“阝”部分写成了“⿱广⿰龺青”。
制定郡县制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国家和人民。
郡守、县令、制度、行政、地方等。
县治制、州郡县制
州制、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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