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指服兵役的人。《宋書·蕭思話傳》:“ 思話 以去州無復事力,倩府軍身九人。”
(2).應服的兵役。 元 王仲文 《救孝子》第一折:“大人,這軍身元是俺家的,多虧這貼戶替當了二十年。”
軍身在漢語詞典中的釋義主要有以下兩層含義:
古代特指被編入軍隊戶籍、承擔兵役義務的特定身份。此含義源于宋代兵制,軍人及其家屬需登記為"軍戶",世代承襲兵役義務,形成與民戶分離的管理體系。
例證:
《宋史·兵志》載:"軍士皆取軍子弟或廂兵壯勇者補,其戶籍曰軍戶。"(來源:《宋史》中華書局點校本)
引申為個體因軍戶身份而承擔的法定兵役責任,或直接代指軍籍本身。
例證:
《續資治通鑒長編》記宋真宗诏令:"諸州軍身故者,家屬可免徭役。"(來源:《續資治通鑒長編》中華書局影印本)
"軍身"一詞集中出現于宋元文獻,反映古代"兵民分治"制度。軍人戶籍獨立管理,其身份、賦役均區别于普通民戶,形成特殊社會階層。此制度至明代"衛所制"仍存遺風,清代漸廢。
參考來源:
“軍身”是古代漢語詞彙,主要有以下兩種含義:
指服兵役的人
該用法常見于曆史文獻,例如《宋書·蕭思話傳》記載:“思話以去州無複事力,倩府軍身九人。”,意為蕭思話因州府缺乏勞力,調用服兵役的九人承擔事務。
指應服的兵役
元代王仲文在雜劇《救孝子》中寫道:“這軍身元是俺家的,多虧這貼戶替當了二十年。”,此處“軍身”代指兵役義務,并提到“貼戶”(替役者)代為服役的現象。
補充說明
該詞多用于宋元時期文獻,反映了當時的兵役制度。其含義側重“服役者”和“兵役義務”的雙重屬性,與現代“軍人”概念有所區别。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宋書》及元代相關戲曲文本。
白麾八面駛風報償背風面北京曲劇标目碧霞祠駁問充發創刊號出班大昕登格電場斷弦再續惰力耳冷惡谑風流雨散複查概問幹堆高級水泥公正龜林龜蓍國典國蹶匠宰驕穉及夫雞鳴之助驚白警容窘急積陽吉州窯樂物零毀鄰境龍穴陸溺梅妝民艱牧師凝澹輗軏撬杆肉角善思聲利場濕蒙蒙霜質順祝說起曹操,曹操就到搜章摘句檀杏拖後腿尾犯問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