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駁回審問。《元典章·朝綱一·政紀》:“及結案重囚,雖經廉訪司審録無寃,中間卻有漏落情節,追勘不完,必緻再行駁問,淹禁囚徒不能與決。”《明史·詹爾選傳》:“駁問之事煩,上意在懲奸頑也,而或疑明啟之刑書,幾禁加等之紛亂。”
“駁問”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差異,主要可分為以下兩類解釋:
指駁回并重新審問案件,常見于曆史文獻中。例如:
部分詞典将其解釋為質疑并反駁他人觀點,如查字典網提到“通過提問方式反駁對方言論”。但此用法在古籍中未見明确例證,可能是現代擴展義。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元典章·朝綱一·政紀》或《明史·詹爾選傳》原文。
《駁問》是一個漢語詞語,具有獨特而重要的意義。拆分該字可以分為“馬”、“蔔”和“問”三個部首,共有9個筆畫。
這個詞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審判程式。在古代中國,當官員面對案件時,會使用“駁”和“問”兩個步驟來進行質詢。首先,他們會通過駁斥來反駁案件的相關事實和證據,以尋找疑點和漏洞。然後,他們會用有針對性的問題進行詢問,以驗證證人的證詞和調查結果的真實性。因此,“駁問”被用來描述那些對某種說法或觀點提出質疑和追問的過程。
在繁體字中,這個詞語的寫法為「駁問」。
在古時候,漢字的字體與現代略有不同。《駁問》在古代的寫法中,馬字旁寫為「馭」,表示對某種事物的掌控和引導;蔔字旁寫為「†」,表示神秘和超自然的力量;問字旁寫為「㳄」,開頭有一點,用以表示觀察和追問。
以下是一些使用「駁問」的例句:
與「駁問」相關的組詞有:質問、追問、反駁。
與「駁問」近義的詞語有:質疑、追詢、追尋。
與「駁問」反義的詞語有:接受、認可、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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