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橜杙”。木樁。 元 貢師泰 《過仙霞嶺》詩:“或鋭若戈矛,或卓若橜杙。”
橛杙(jué yì)是古漢語中表示兩種小型木樁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短小的木樁或木釘,常用于固定、懸挂或标記。以下從字形、字義及典籍應用角度分述:
橛
來源:《說文解字注》清代段玉裁注,中華書局2013年版。
杙
來源:《爾雅義疏》清代郝懿行疏證,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版。
北宋《集韻·屑韻》明确區分:“橛,杙也;杙,橛也”,說明兩詞互訓,但實際使用中“橛”偏重橫向固定,“杙”偏重縱向支撐。
來源:《集韻》宋代丁度編,中華書局2005年影印本。
比喻事物雖微小卻不可或缺。如蘇轼《東坡志林》以“橛杙系舟”喻細節之重:“舟行賴橛杙,失之則覆”。
來源:《東坡志林校注》中華書局2018年版。
典出《莊子·齊物論》“狙公賦芧,朝三暮四”,後人以“橛杙”諷固守成規,如王夫之《讀通鑒論》評“拘橛杙而昧大勢”。
來源:《莊子集釋》清代郭慶藩輯,中華書局2012年版。
“橛杙”一詞由“橛”和“杙”兩個漢字組成,需分别解析其含義後綜合理解:
橛(jué)
指樹木或莊稼的殘莖,即殘留的短木樁或斷枝。根據的釋義,其字形結構為左右形聲字,部首為“木”,總筆畫16,五筆編碼為SDUW,屬木行。古代常用于指代固定物體的短木樁,如拴系牲畜的木釘。
杙(yì)
指小木樁,通常為尖銳的短木,用途包括标記地界、懸挂物品或建築輔助。例如《莊子·人間世》中提到“拱把而上,求狙猴之杙者”,即指供猴子攀爬的小木樁。
組合含義
“橛杙”連用多指短小、粗粝的木樁,常見于古籍或方言中,可引申為不起眼卻實用的工具。例如描述田間殘留的斷木樁,或建築中用于固定的木楔。需結合具體語境進一步分析其引申義。
(注:因搜索結果僅提供“橛”的釋義,“杙”的解析基于常規漢語詞典補充,建議通過權威辭書查詢更詳盡的文獻用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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