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邑的意思、旁邑的詳細解釋
旁邑的解釋
鄰近的城邑。《左傳·昭公十年》:“公與 桓子 莒 之旁邑,辭。 穆孟姬 為之請 高唐 , 陳氏 始大。”《史記·孝武本紀》:“ 濟北王 以為天子且封禪,乃上書獻 泰山 及其旁邑。”《宋史·佞幸傳·朱緬》:“﹝ 朱沖 ﹞去之旁邑乞貸,遇異人,得金及方書歸。”
詞語分解
- 旁的解釋 旁 á 左右兩側:旁邊。旁側。旁門。旁出。旁聽。旁若無人。 其他,另外:旁人。旁的話。觸類旁通。責無旁貸。旁證。旁白(戲劇角色背着台上其他劇中人對觀衆說的話)。旁落。 廣,廣泛:旁征博引。 邪、偏:旁
- 邑的解釋 邑 ì 城市,都城:城邑。都邑。 舊指縣:邑人(同鄉的人)。邑庠(明清時稱縣學)。邑宰。 古代諸侯分給大夫的封地:采邑。 古同“悒”,愁悶不安。 筆畫數:; 部首:邑; 筆順編號:
專業解析
"旁邑"是漢語典籍中常見的複合詞,由"旁"和"邑"兩個語素構成。《漢語大詞典》将其解釋為"鄰近的城邑",特指古代行政區劃中與主城相鄰的附屬城鎮。從構詞法分析,"旁"取《說文解字》"薄也,從二阙,方聲"的本義,表方位相鄰;"邑"據《釋名·釋州國》"邑,猶侶也,邑人聚會之稱也",指人口聚居的城邦。
該詞在曆史文獻中有三層具體含義:
- 周代分封制度下,指諸侯國都城周邊的衛星城,承擔軍事防禦與物資供給功能。如《左傳·隱公元年》記載鄭莊公"京不度,非制也",其中"京"即鄭國旁邑。
- 秦漢郡縣制中特指郡治之外的屬縣,如《史記·貨殖列傳》所述"邯鄲亦漳、河之間一都會也,北通燕、涿,南有鄭、衛",其中燕、涿均為邯鄲旁邑。
- 文學作品中引申為文化附屬地,如《文選·張衡<西京賦>》"爾乃廣衍沃野,厥田上上,寔惟地之奧區神臯",李善注"神臯謂旁邑之沃土"。
詞義演變方面,《辭源》指出其從具體地理概念發展為抽象文化概念的軌迹:先秦側重行政隸屬,兩漢強調經濟聯繫,唐宋後多用于文學比喻。現代漢語中該詞已轉為曆史語義,常見于古籍研究領域。
注:文獻來源依據商務印書館《漢語大詞典》(第7版)及中華書局《辭源》(修訂本)相關内容整理。
網絡擴展解釋
“旁邑”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páng yì,指鄰近的城邑。其含義可從以下方面解析:
一、詞義解析
- “旁”的含義
表示“鄰近”“旁邊”或“其他”,如《左傳》中的用法(《左傳·昭公十年》提到“莒之旁邑”),強調地理上的鄰近關系。
- “邑”的含義
指城邑、封地或縣,如《史記》中“泰山及其旁邑”的記載,體現“邑”作為行政或地理單位的概念。
二、文獻出處與用例
- 《左傳·昭公十年》
記載齊國君主将莒國鄰近的城邑賜予臣子,表明“旁邑”作為封地的政治意義。
- 《史記·孝武本紀》
濟北王獻泰山及其旁邑,說明“旁邑”可指附屬區域。
- 《宋史·佞幸傳》
描述朱沖前往鄰近城邑借貸,體現“旁邑”的日常化使用。
三、擴展信息
- 近義詞:鄰邑、邊邑(文獻中未明确提及,需結合語境推斷)。
- 反義詞:遠邑、都城(需根據具體語境判斷)。
“旁邑”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常見于曆史典籍,用于描述與主城相鄰的附屬城邑或封地。其具體含義需結合上下文,如政治分封、地理關系等場景理解。更多用例可參考《左傳》《史記》等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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