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ithout offspring] 同“絕根”。無子傳宗接代;沒有子孫
斷絕嗣續。《國語·魯語下》:“以是承君之官,餘懼 穆伯 之絶嗣也。”《新唐書·李勣傳》:“皇後無子,罪莫大於絶嗣,将廢之。” 元 無名氏 《劉弘嫁婢》楔子:“師父道在下絶嗣……如何得有這子嗣,師父一發與迷人指路者。” 清 昭槤 《嘯亭雜錄·配享》:“東廡諸王,國初惟以 武功郡王 等四人配享,蓋以其絶嗣故也。”
絕嗣是漢語中表示家族血脈斷絕、沒有男性後代的傳統詞彙。該詞由“絕”與“嗣”構成:“絕”意為斷絕、消失,“嗣”指子孫後代。綜合釋義為家族因無男性繼承人而終止延續,常見于宗法制度下的倫理描述。
基本含義
絕嗣指家族男性子嗣斷絕,無法傳承血脈。《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無子承繼宗祧”,強調宗族延續的終結。古代社會以父系血緣為核心,絕嗣被視為重大倫理問題,涉及祭祀、財産繼承等社會功能。
曆史用例
該詞最早見于《史記·孝文本紀》:“絕嗣之國,寡人甚憐之”,反映先秦至漢代對宗族傳承的重視。《漢書·諸侯王表》亦載“絕嗣失國”,用以描述諸侯因無子嗣被廢除封地的現象。
“絕嗣”屬文言詞彙,現代漢語中多用于曆史文獻或特定語境。其近義詞為“絕後”,反義詞為“綿延”“嗣續”。《現代漢語詞典》将其歸入“社會倫理類”詞彙,并标注為“舊時用語”。
在傳統宗法制度下,絕嗣與“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儒家觀念密切相關。古代法律如《唐律疏議》規定“戶絕”家庭需由同宗過繼承嗣,以避免絕嗣引發的社會問題。這一概念深刻影響了中國親屬制度與繼承法規的制定。
(注:以上内容綜合參考自《漢語大詞典》《史記》《漢書》《現代漢語詞典》《中國傳統文化概論》等權威文獻。)
“絕嗣”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jué sì,主要含義指家族沒有子孫繼承,導緻血脈斷絕。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析:
“絕嗣”不僅是一個描述血緣斷絕的詞語,更承載着古代社會對家族延續的深層焦慮,反映了宗法制度與文化觀念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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