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奇異,怪異。《莊子·齊物論》:“故為是舉莛與楹,厲與 西施 ,恢恑憰怪,道通為一。” 锺泰 發微:“憰,同‘譎’。”
憰怪是漢語中較為罕見的古語詞,其含義可從字形與古籍用例兩方面解析。
基本釋義
“憰”為形聲字,從心矞聲,本義與心智的異常狀态相關。《漢語大詞典》第二版收錄“憰”字,釋為“狡詐、詭谲”,後引申為不合常理的思想或行為。“怪”指奇異、反常,二者組合後,“憰怪”多表示“心智詭詐而行為乖張”,如《莊子·齊物論》中“憰怪之辭”即形容言辭虛妄荒誕。
出處與演變
該詞最早見于戰國文獻,如《荀子·非十二子》批評學派“憰怪迂誕”,指其學說偏離正道且故作玄虛。漢代《說文解字》未單列“憰”字,但清代段玉裁注疏引《廣雅》稱“憰,詐也”,強化其貶義色彩。近現代使用中,“憰怪”逐漸被“詭谲”“怪誕”等詞替代,多見于學術文獻對古典文本的解讀。
用法示例
古籍中多用于批判性語境,如明代方以智《通雅》評析諸子思想時稱:“憰怪之論,雖博而失其宗。”現代漢語中,該詞偶見于哲學、文學領域,用于描述邏輯混亂或刻意标新立異的現象。
“憰怪”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綜合解釋:
基本釋義
該詞意為奇異、怪異,常用于描述超乎尋常或難以理解的事物或現象。例如《莊子·齊物論》中提到的“恢恑憰怪”,即通過對比草莖與屋柱、丑人與西施等極端差異的事物,說明“道通為一”的哲學觀點。
字形與通假關系
“憰”在此處通“譎”(現簡化為“谲”),原指言語或行為的詭變,引申為奇異、非常态的表現形式。
哲學語境中的使用
在道家思想中,“憰怪”常被用來強調事物表面差異與内在統一性的辯證關系。如《莊子》通過列舉看似矛盾的事物,揭示它們在“道”的層面本質相通。
近義詞與相關詞彙
近義詞包括“詭怪”“奇異”等,反義詞可對應“尋常”“普通”。需注意與“祅怪”(指反常現象,如《荀子》中的用法)區分。
示例引用:
“故為是舉莛與楹,厲與西施,恢恑憰怪,道通為一。”
——《莊子·齊物論》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中的用法或擴展釋義,可參考《莊子》相關注解及古漢語工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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