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拳擊搏鬥。 魯迅 《南腔北調集·辱罵和恐吓決不是戰鬥》:“況且即是筆戰,就也如别的兵戰或拳鬥一樣,不妨伺隙乘虛,以一擊制敵人的死命。”
“拳鬥”是一個多維度含義的詞彙,具體可從以下方面解析:
“拳鬥”指通過拳腳進行搏鬥的行為,常見于肢體沖突或特定對抗場景。其核心是“拳擊搏鬥”,強調以拳腳為主要攻擊方式()。
魯迅在《南腔北調集·辱罵和恐吓決不是戰鬥》中比喻筆戰如同“兵戰或拳鬥”,需伺機一擊制勝()。這一用法擴展了詞義,賦予其策略性内涵。
在非肢體場景中,如政治競選、體育競賽等,“拳鬥”可形容雙方激烈對抗且互不退讓的狀态()。例如:“兩位候選人的辯論堪稱拳鬥,觀點交鋒火花四濺。”
盡管常與“格鬥”混淆,但嚴格來說,拳鬥僅限人類肢體對抗,而格鬥可能包含器械或更廣泛的技巧()。
如需進一步了解曆史演變或具體招式,可參考權威武術文獻或專業體育資料。
拳鬥是一個常用的詞彙,形容兩個人用拳頭搏鬥或争鬥的行為。這種拳頭之間的互相攻擊和防禦,通常是為了解決沖突或争奪勝利。
拳鬥的拆分部首是手(扌)和鬥(斤),分别是左右手和争鬥的意義。筆畫總數為10畫。
《拳鬥》一詞來源于古代漢語,最早可以追溯到《莊子·内篇·知北遊》一文中。後來逐漸成為常用詞彙并傳承至今。
在繁體字中,拳鬥的寫法沒有發生顯著變化,仍然是「拳鬥」。
在古代漢字中,拳鬥的寫法與現代相似,用手(扌)來表示拳頭,鬥(斤)表示争鬥或争奪。
1. 他們在拳鬥中展現了強大的力量和技巧。
2. 經曆了一場激烈的拳鬥後,他們達成了和解。
拳頭、出拳、搏鬥、拳擊、搏擊等
搏鬥、搏擊、格鬥、武鬥、争鬥等
和解、和平、合作、友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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