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錄言論。《漢書·藝文志》:“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舉必書,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左史記言,右史記事,事為《春秋》,言為《尚書》,帝王靡不同之。” 南朝 梁 沉約 《到著作省謝表》:“珥筆史觀,記言文府。” 唐 劉知幾 《史通·曲筆》:“此又記言之奸賊,載筆之兇人,雖肆諸市朝,投畀豺虎可也。” 楊樹達 《古書疑義舉例續補·記言省曰字例》:“凡記言用‘曰’,此通例也;然古書中多有不用‘曰’字者。”
"記言"是漢語中具有複合結構的動詞性詞彙,由"記"(記錄)與"言"(言語)兩個語素構成。《漢語大詞典》定義為"記錄言語或言論的行為"。在曆史文獻學範疇,該詞特指古代史官對君主言論的實錄,《漢書·藝文志》将其列為史書編纂的重要體例,與"記事"共同構成史籍編纂的雙軌體系(來源: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漢書》卷三十)。
從文體學角度考察,《文心雕龍·史傳》将"記言"解析為三種表現形式:
現代漢語應用中,《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指出該詞延伸出雙重語義:既指客觀記錄言語行為(如會議紀要),也包含通過文字轉述他人觀點的話語标記功能(來源:商務印書館《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第598頁)。在語義辨析層面需注意與"記事"構成互補關系,前者側重言語内容保存,後者強調事件過程記載。
“記言”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方面解析:
記言指記錄言論的行為,常見于曆史記載或文獻整理。古代史官體系中,左史負責記錄君王的言論(即“記言”),右史則記錄事件(即“記事”),如《漢書·藝文志》所述:“左史記言,右史記事,事為《春秋》,言為《尚書》”。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中的具體記載,可參考《漢書·藝文志》或《史通·曲筆》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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