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祭獻腥肉。《禮記·祭義》:“既入廟門,麗于碑。卿大夫袒,而毛牛尚耳,鸞刀以刲,取膟膋,乃退。爓祭、祭腥,而退,敬之至也。” 鄭玄 注:“麗猶繫也。毛牛尚耳,以耳毛為上也。膟、膋、血與腸間脂也。爓祭、祭腥,祭爓肉、腥肉也。湯内曰爓。”
祭腥是古代祭祀禮儀中的專用術語,指以未經烹煮的生肉作為祭品供奉神靈或祖先的行為。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在周代祭祀體系中,“祭腥”與“熟燔”對應,代表敬獻自然本真的祭祀理念:
“祭腥”承載三重文化意蘊:
《禮記·禮運》:“玄酒以祭,薦其血毛,腥其俎,孰其殽。”
鄭玄注:“腥其俎,謂豚解而腥之,以薦于俎。”
《周禮·春官·大宗伯》:“以肆獻祼享先王。”
賈公彥疏:“肆者,進所解牲體謂薦腥也。”
“祭腥”作為先秦祭祀制度的核心環節,既是對自然饋贈的樸素緻敬,亦是通過生熟祭品的儀式化對立,構建“天人溝通”的神聖秩序。其存續貫穿三代禮制,成為中華禮樂文明的重要物質載體。
文獻依據:
《周禮注疏》卷四·天官冢宰
《禮記正義》卷二十二·禮運第九
《說文解字注》卷四·肉部
《儀禮·特牲饋食禮》第十五
“祭腥”一詞的含義需結合古代文獻和現代解釋分兩個層面理解:
一、古代祭祀禮儀中的本義
根據《禮記·祭義》記載,“祭腥”指古代祭祀時獻上生肉或未完全煮熟的肉類祭品。具體儀式中,需在廟門内進行宰殺、取血等步驟,強調對神靈的極緻恭敬。例如:“爓祭、祭腥,而退,敬之至也”(《禮記》),鄭玄注解提到“腥肉”即生肉,屬于特定祭祀環節。
二、現代語境中的引申義
部分現代詞典(如查字典)将其解釋為成語,引申為“為報仇殺人并以血祭神”的極端行為,含血腥複仇的隱喻。該用法強調以暴力手段消除仇恨,并警示人們避免因私怨采取殘忍手段。
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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