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指寫作所應注意的三個标準:情、事、辭。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鎔裁》:“草創鴻筆,先标三準:履端於始,則設情以位體;舉正於中,則酌事以取類;歸餘於終,則撮辭以舉要。”
(2).指古琴上定音的三個标準區。古琴将全絃分為十二個段落,在琴面上作出标幟,當做調定音階的标準,稱十三徽,每徽一音。其中一至四徽謂之上準,四至七徽謂之中準,七徽至絃末謂之下準,合稱三準。見《宋史·樂志十七》引 宋 姜夔 《樂議》。
指調高下,分并財,散積聚。《管子·輕重甲》:“故知三準同筴者,能為天下。不知三準之同筴者,不能為天下。” 馬非百 新诠引 尹桐陽 雲:“三準者,一調高下,二分并財,三散積聚也。”一說指萬物通、萬物運、萬物賤三條準則。見《管子集校》 郭沫若 案語。
"三準"是中國古代文論中的重要概念,特指文學創作中确立内容與形式的三個核心準則,由南朝文學理論家劉勰在《文心雕龍·镕裁》篇中系統提出。其具體釋義如下:
劉勰提出:“是以草創鴻筆,先标三準:履端于始,則設情以位體;舉正于中,則酌事以取類;歸馀于終,則撮辭以舉要。”
即創作需遵循三個步驟:
情感與形式的統一(設情以位體)
要求作者根據情感基調選擇相應文體,如哀悼用诔文、議論用論說,體現“因情立體”的創作原則。
來源:郭紹虞《中國曆代文論選》
題材的典型化處理(酌事以取類)
強調事例需符合主題邏輯,如《史記》選“項羽破釜沉舟”凸顯其勇,避免無關細節堆砌。
來源:王運熙《文心雕龍探索》
語言的精煉性(撮辭以舉要)
主張删繁就簡,如陶淵明“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以淡語傳神,實現“辭約而旨豐”。
原始文獻:
劉勰《文心雕龍·镕裁》,收錄于《文心雕龍注》(範文瀾注,人民文學出版社)。
現代闡釋:
張少康《中國文學理論批評史》指出三準是“創作過程的綱領”,貫穿情、事、辭的有機整合。
來源:北京大學出版社
辭典釋義:
《漢語大詞典》釋“三準”為“古人指為文的三項準則”,引《文心雕龍》為證(第1卷,第192頁)。
三準理論至今指導寫作實踐:例如學術論文需先定框架(設體),再選案例(酌事),終凝練結論(撮辭),體現古典文論的現代價值。
“三準”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根據語境不同可分為以下三類:
源于《管子·輕重甲》,指治理國家的三種經濟準則:
古琴将琴弦分為十二段落(即十三徽),按位置劃分為三個調音區:
南朝劉勰在《文心雕龍·鎔裁》中提出寫作三标準:
以上解釋綜合了經濟、音樂、文學三個領域的含義。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管子》《文心雕龍》原文或宋代姜夔《樂議》。不同語境下的“三準”需結合具體文獻理解。
暗室欺心飽經風雨兵舞忏滌出小恭從逸大合唱答飒斷然沌沌渾渾法方發回方屏方祇風煞浮沫幹熯幹象辇庚白隔心共持公廚構件黑帖鑒衷狡口戒食頸圈巾褐距堙穅粃雷丸列侯離魂女銘座磨陀納入慶覃窮辰染須種齒散架三善神會心融神主牌詩柄事出意外示人收聲耍花壇熟察天藍鐵釘鐵鉚貼落惕息鹹豉香扇飨祀崄很小犬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