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建立制度。 漢 班固 《東都賦》:“體元立制,繼天而作。” 三國 魏 劉劭 《人物志·流業》:“建法立制,彊國富人,是謂法家, 管仲 、 商鞅 是也。”
(2).闡述王命;草拟制诰。 漢 班固 《典引》:“故先命玄聖,使綴學立制,宏亮洪業,表相祖宗,贊揚迪喆。”
"立制"是漢語中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字義和語境兩個層面解析:
一、字義溯源 "立"的本義為站立,引申為建立、确立。《說文解字》釋為"住也",段玉裁注強調其"樹立"之意。"制"在甲骨文中象以刀裁衣之形,《康熙字典》載其本義為"裁制",後衍生出制度、法度等抽象含義。二字組合後,"立制"特指通過權威行為建立規範體系的過程。
二、語境内涵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多用于法律文書、政策文件及學術論述,具有鮮明的權威性和系統性特征。其語義演變過程可參考《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第8卷相關詞條。
“立制”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方面綜合解析:
建立制度
指通過制定法規或規章來規範行為或管理事務,确保秩序與公平。例如《東都賦》中“體元立制,繼天而作”,強調制度對國家治理的重要性。三國時期劉劭在《人物志》中也提到法家通過“建法立制”實現強國富民。
闡述王命;草拟制诰
這一含義較少見,主要指代古代對帝王命令的拟定與傳達,如班固《典引》中“綴學立制,宏亮洪業”。
以上内容綜合了漢典、查字典等高權威性來源的釋義,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東都賦》《人物志》等古籍原文。
闇世白眊抱令守律背谲便席筆距并鄰不竭之府不值得朝柄持闆翠哥蹉失倒用司農印大姒凋微馮夷鹳鷒官銜華屋獎挹檢制鞬辀踐阼劫遌汲古閣本井眉津涯九地舊勞口音昆侖子枯朽之餘連尹領綫婁金落第腼顔天壤墨盒子莫名其妙鳥陣千釀怯殼兒窮識杞筍鳅蝥凄心羣立群衆觀點三遷三十六計,走為上計神風神象事契詩衢失悅庶桀特知誣誤蟹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