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ncient officer in countryside village] 古代管理鄉裡事務的公差
指裡長。《漢書·食貨志上》:“春,将出民,裡胥平旦坐於右塾,鄰長坐於左塾,畢出然後歸,夕亦如之。” 顔師古 注引 孟康 曰:“裡胥,如今裡吏也。” 唐 韓愈 《謝自然》詩:“裡胥上其事,郡守驚且歎。”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促織》:“裡胥猾黠,假此科斂丁口,每責一頭,輙傾數家之産。”參見“ 裡長 ”。
"裡胥"是中國古代基層社會的一種職役名稱,具體指在鄉裡(基層行政單位)中負責具體事務的小吏或差役。其詳細含義可從以下幾個方面闡釋:
基本釋義與職責
"裡胥"主要指古代鄉裡中協助官府處理基層事務的人員。其核心職責包括催征賦稅、攤派徭役、傳達政令、維護治安及管理戶籍等具體事務,是連接官府與普通民衆的紐帶。該詞由"裡"(基層行政單位)和"胥"(小吏、差役)組合而成,形象地表明了其身份和活動範圍。來源依據:《漢語大詞典》(羅竹風主編)對"裡胥"的釋義明确指出其為"鄉裡小吏"。
曆史背景與層級
在曆代基層行政組織中,"裡"(或類似單位如保、甲)是最基礎的單元。"裡胥"通常指"裡"這一層級的具體辦事人員,其地位低于"裡正"(一裡之長)。例如,在唐代的裡正制度下,裡正負責管理全裡事務,而"裡胥"可能指其下屬或協助者,專司執行。來源依據:《辭源》(商務印書館)在解釋相關古代職官制度時,常将"裡胥"置于基層差役的範疇進行說明。
社會角色與文化意義
"裡胥"在文學作品中常作為基層吏員的代表出現,反映了古代社會官民關系的複雜性。他們直接面對百姓,既是官府意志的執行者,有時也可能成為百姓疾苦的直接感受者或施壓者。唐代詩人杜甫《兵車行》中"去時裡正與裹頭,歸來頭白還戍邊"雖未直接提"裡胥",但描繪的正是基層(裡正、裡胥層級)執行征役的辛酸場景,側面反映了這一群體的角色。來源依據:對古代文學(如杜甫詩)和社會史的研究普遍将"裡胥"視為理解基層治理的關鍵角色。
"裡胥"是古代中國鄉裡組織中承擔催科、派役、治安等具體事務的低級辦事人員,是官府統治深入基層社會的觸角,其存在深刻反映了傳統社會的治理結構和官民互動模式。
“裡胥”是古代中國基層行政體系中的一種職務,具體解釋如下:
指鄉裡事務的管理者,相當于裡長或基層公差,主要負責戶籍、賦稅、治安等事務。該詞最早見于《漢書》,唐代韓愈、清代蒲松齡等文學作品中均有提及。
在行政體系中,裡胥屬于最底層官吏,其上級為縣大夫(縣令),構成“裡胥→縣大夫→諸侯”的層級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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