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循例贈予官爵。指朝廷推恩把官爵授給官員已去世的父祖輩。詳“ 例授 ”。
例贈是古代典章制度中的專有名詞,指朝廷按照既定條例對已故官員或其親屬追贈官爵、封號的制度。該詞由“例”與“贈”構成:“例”即成例、定例,表明此類封賞遵循固定規範;“贈”特指死後追封,屬于榮典制度的一部分。例贈常見于明清時期,通常針對有政績或功勳的官員,其追贈等級、稱號需符合官員生前的品級與貢獻,例如《明會典》規定,五品以上官員可依例贈其父祖同等官階。
從語義學角度分析,“例贈”與“例授”“例封”等詞構成古代封贈體系,但“例贈”專指追贈亡者,強調制度性和程式性。據《中國曆代職官辭典》釋義,其内涵包含兩層:一是基于禮法規定的例行追封,區别于特旨恩賞;二是體現封建等級制度中“榮蔭先人”的倫理觀念。清代《吏部則例》進一步明确,例贈需經吏部核驗官員履曆,并報禮部頒敕,流程嚴謹,具有法定效力。
“例贈”是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詞彙,其含義需結合古代官制文化理解。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核心含義
指古代朝廷循例贈予官爵的行為,特指對官員已故父祖輩的追封。這種制度屬于“推恩”範疇,即通過加封已故親屬來彰顯官員功績。
詞源解析
使用場景
主要用于墓碑銘文、史書或官方文書中,體現對先輩的尊崇。例如墓碑上刻“例贈奉直大夫”,表明墓主因後代功勳獲得追封。
辨析誤區
需注意與普通“贈送”區别:将“例贈”解釋為免費贈送屬于現代語義延伸,不符合曆史語境。古代“例贈”專指制度性追封,而非日常饋贈。
擴展補充:類似概念還有“例授”(授予在世親屬官職)、“例封”(封贈诰命)等,共同構成古代封贈制度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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