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祭無祀鬼神的壇。《明史·禮志四》:“厲壇:泰厲壇祭無祀鬼神。《春秋傳》曰‘鬼有所歸,乃不為厲’,此其義也。《祭法》,王祭泰厲,諸侯祭公厲,大夫祭族厲…… 洪武 三年定制,京都祭泰厲,設壇 玄武湖 中,歲以清明及十月朔日遣官緻祭。” 清 黃遵憲 《都督僉事瑞岩萬公墓表》:“新敗之後,走死者載道。公即斂骨埋之,設厲壇以祀。”
厲壇是古代中國祭祀厲鬼的宗教場所,專為安撫無主孤魂而設。其名稱由“厲”(指無人祭祀的亡靈)與“壇”(祭祀用的高台)組合而成,最早可追溯至先秦時期的“泰厲”祭祀制度,《禮記·祭法》記載“王為群姓立七祀”,其中“泰厲”即為諸侯祭祀陣亡将士的儀式。
從功能結構看,厲壇多建于城郊北側,按《明史·禮志》規制,壇高三尺,四面圍垣,春秋兩季由地方官員主祭。祭祀對象包括“無祀鬼神”,即因戰亂、災荒而亡且無後嗣祭祀的亡靈,清代《帝京景物略》詳細記載了祭祀時需備羹飯、焚冥衣的儀軌。
該祭祀制度在明清時期臻于完備,據《清史稿·禮志》載,州縣皆設“厲壇三層”,上層祭郡厲,中層祭邑厲,下層祭鄉厲,形成等級分明的祭祀體系。這種制度既體現儒家“仁者愛人”的思想延伸,又融合了道教“普度亡魂”和佛教“盂蘭盆會”的宗教元素。
現代民俗學研究顯示,厲壇祭祀在江浙地區演變為“清明野祭”,在潮汕地區轉化為“施孤”習俗,成為研究中國古代幽冥觀念與社區治理的重要實證。台灣學者劉枝萬在《中國民間信仰論集》中指出,厲壇制度實為古代社會控制與精神撫慰的雙重機制。
厲壇是中國古代祭祀無主鬼神的專用祭壇,其含義及曆史背景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進行解釋:
基本定義
厲壇是古代用于祭祀無祀鬼神(即無後代供奉的孤魂野鬼)的祭祀場所。該制度最早可追溯至《禮記·祭法》,不同社會等級對應不同層級的厲壇:帝王祭“泰厲”,諸侯祭“公厲”,大夫祭“族厲”。
曆史制度
據《明史·禮志四》記載,明洪武三年(1370年)定制,京都設泰厲壇于玄武湖,每年清明及十月初一由官員主持祭祀。清代文獻如黃遵憲《萬公墓表》也提到地方官員設厲壇安葬戰亂死者并祭祀,體現了其延續性。
詞義解析
“厲”原指嚴厲、肅穆,象征祭祀儀式的莊重;“壇”指祭祀用的土築高台。兩者結合既體現場所功能,也暗含對亡魂的敬畏與安撫,防止其作祟擾民。
文化意義
厲壇反映了古代“敬鬼神而遠之”的思想,通過祭祀安撫孤魂以維護社會秩序,兼具宗教與倫理功能。其等級制度亦映射封建社會的禮制結構。
如需進一步了解祭祀流程或地方厲壇案例,可查閱《明史·禮志》等古籍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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