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奉命捉拿罪犯的拘牌。 清 孔尚任 《桃花扇·會獄》:“浄扮獄官執手牌,雜扮校尉四人點燈提繩急上。”
(2).盾的一種。用白楊木或輕松木制作。戰時挽于左手,用以抵禦敵箭。見 明 茅元儀 《武備志·軍資乘·手牌》。
“手牌”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因使用場景不同而有顯著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拘捕令牌
指古代官府用于捉拿罪犯的憑證,常見于明清時期。例如清代孔尚任《桃花扇》中提到的“獄官執手牌”即為此意()。
古代軍事防禦工具
一種左手持的盾牌,多用白楊木或輕松木制成,用于抵禦箭矢,明代茅元儀《武備志》中有詳細記載()。
比喻個人資源或籌碼
用于形容談判、競争中的優勢或策略,如“商務談判中的手牌”指可利用的資源或手段()。
特定領域術語
如需進一步了解某類釋義的細節,可查閱《武備志》等古籍或相關行業規範。
手牌是指人們在玩牌時所拿在手上的撲克牌。它是玩家在遊戲過程中的重要工具,用于實施策略和競争勝利。
手牌的拆分部首是“手”和“牌”,其中,“手”的部首是“扌”(手部),而“牌”的部首是“牜”(牛部)。根據筆畫的數量來看,拆分後的“手”有四筆,而“牌”有四筆。
手牌一詞最早出現于明代朱權的《書名解》,并且至今仍被廣泛使用。在撲克牌遊戲的文化中,手牌作為玩家在遊戲中重要的資源和操作對象,具有較長的曆史背景。
在繁體字中,“手牌”的寫法保持基本不變,仍然是「手牌」。繁體字在某些地區或場合仍然被廣泛使用。
根據古代漢字的寫法,「手牌」可以有不同的變體寫法。例如,在古代漢字中,「手」可以寫作「扌」或「龵」,而「牌」可以寫作「拍」或「帒」等。
1. 他拿着一副手牌,準備出牌。
2. 請您展示您的手牌,看看誰是勝利者。
3. 我忽略了對手的手牌,導緻了失誤。
組詞:手動、手持、手法、手腳、手指、手勢。
近義詞:牌局、紙牌、撲克。
反義詞:公牌、明牌、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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