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謂行禮之事。《周禮·天官·宰夫》:“凡禮事,贊小宰比官府之具。” 王安石 新義:“小宰以法掌祭祀、朝覲、會同、賓客之戒具。軍旅、田役、喪荒,亦如之……祭祀,則吉禮之事也,軍旅、田役,則軍禮之事也,喪荒,則兇禮之事也。所謂凡禮事者,此也。”《後漢書·曹褒傳》:“ 褒 既受命,乃次序禮事,依準舊典,雜以五經讖記之文,撰次天子至於庶人,冠、婚、吉、兇終始制度,以為百五十篇。”
"禮事"是漢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字源與典籍兩個層面解析:
一、字義構成 "禮"在《漢語大詞典》中釋義為"敬神祈福的儀典",後延伸指社會交往中符合道德規範的言行;"事"本義為官職、職務(《說文解字》),後指具體事務。二字組合後,"禮事"特指與禮儀制度相關的具體事務。
二、典籍釋義
三、現代應用 在《現代漢語規範詞典》中,"禮事"定義為涉及禮儀程式的具體事務,既包含傳統節慶禮儀,也涵蓋現代商務禮儀等場景。該詞常用于書面語體,強調禮儀活動的系統性與規範性。
“禮事”是古代漢語中的複合詞,指與禮儀相關的活動或事務,具體解釋如下:
基本定義
“禮事”指古代行禮的相關事務,涵蓋祭祀、朝觐、宴會、賓客接待等儀式性活動。例如《周禮》提到宰夫需協助小宰管理禮事所需的器具和流程。
分類與範圍
應用示例
《後漢書》記載曹褒“次序禮事”,即系統整理禮儀制度,反映了禮事在規範社會秩序中的作用。此外,唐代文獻中的“禮事”也指代宮廷或官方的禮儀執行流程。
權威來源
主要依據《周禮》《後漢書》等典籍,王安石在《周官新義》中進一步闡釋了不同禮事的分類。
若需更具體的文獻例證或曆史背景,可參考《周禮注疏》《後漢書·曹褒傳》等原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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