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丈夫和沒有兄弟的人。泛指孤苦伶仃的人。 唐 崔祐甫 《唐衛尉卿洪州都督張公遺愛碑頌并序》:“ 洪 之耆老嫠惸,商貶漁釣,百類千品,周聲奪魄。”
“嫠惸”為漢語複合詞,由“嫠”與“惸”二字構成,指代孤苦無依的弱勢群體。據《漢語大詞典》記載,“嫠”本義指寡婦,《左傳·昭公二十四年》即有“嫠不恤其緯”的典故;“惸”通“茕”,《詩經·小雅·正月》載“憂心惸惸”,形容孤獨憂愁之貌。
二字合用時,最早見于宋代公文《宋大诏令集》,在赈災诏書中強調“存恤嫠惸”,體現古代對弱勢群體的制度性關懷。清代訓诂學家段玉裁《說文解字注》特别指出,“惸”字從心從夐,取“心無所依”的意象,與“嫠”組合強化了孤寡者心靈無所依托的狀态。
該詞在古代文獻中多用于三類語境:其一為官牍文書,如明代《明實錄》記載官府“收養嫠惸”;其二為碑刻銘文,如現存山西的清代貞節牌坊镌刻“旌表嫠惸”;其三為文人筆記,清代俞樾《茶香室叢鈔》考據過該詞的訓诂源流。
“嫠惸”是一個較為生僻的漢語詞彙,具體含義和用法如下:
該詞在古文中常用來形容孤苦伶仃的弱勢群體,例如唐代崔祐甫在《唐衛尉卿洪州都督張公遺愛碑頌并序》中寫道:“洪之耆老嫠惸,商貶漁釣,百類千品,周聲奪魄。”這裡通過“嫠惸”強調當地百姓的困苦無依。
多用于古代文獻或詩詞,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但可借以描述類似境遇的群體。近義詞包括“孤苦伶仃”“茕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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