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代州府戶曹的小吏。掌文書往返、民形案件的通知諸事。 唐 李翺 《盧司錄墓志》:“及為司録,始就官,承符吏請曰:‘前例,某人等十五人合錢二千,僦人與司録養馬,敢請命。’”
“承符吏”是唐代州府戶曹下屬的低級官吏,主要負責文書傳遞、案件通知等行政事務。以下是詳細解釋:
承符吏屬于唐代地方行政體系中的基層吏員,隸屬于戶曹(主管戶籍、財政的部門)。其名稱中“承符”意為承接符節或文書,“吏”指低級公務人員。
唐代地方行政分工細緻,戶曹作為重要部門,下設承符吏等職位以提高行政效率。其職能體現了古代官僚體系中“文書治國”的特點。
與“符吏”“書吏”等類似職位相比,承符吏更側重執行層面的通知與協調,而非決策或文書的起草。
注:不同文獻對“符”的解釋略有差異,部分資料(如)提到“符箓”,但結合唐代行政體系,此處“符”更可能指官方文書或憑證,而非宗教符箓。
《承符吏》(chéng fú lì)是一個漢字詞語,由“承”,“符”和“吏”三個字組成。
“承”字的部首是“手”,它的總筆畫數為8;“符”字的部首是“竹”,它的總筆畫數為11;“吏”字的部首是“口”,它的總筆畫數為6。
《承符吏》是根據古代文獻中的記載而形成的詞語,具體來源尚無法考究。
《承符吏》的繁體字為「承符吏」。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例如,承符吏的古漢字寫法為「承符吏」。
1. 新來的承符吏是個很有能力的人。
2. 他被任命為承符吏之後,開始負責處理文書工作。
承受、符合、吏部、符咒、吏治
官員、公務員、主事
百姓、民衆、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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