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鄰佑 ”。鄰居。《元典章·刑部十八·闌遺》:“如有隱藏或違限不解赴官,許鄰佑諸人首告得實,将犯人痛行斷罪告人。”《水浒傳》第二二回:“﹝押司﹞便喚當地方仵作行人,并地廂、裡正,鄰佑一幹人等,來到 閻婆 家。” 清 唐孫華 《贈同年趙蒙泉》詩:“妻拏相訣别,慟哭感鄰右。” 沙汀 《困獸記》九:“娘姨正像救火一樣四面呼喚着鄰右。”
"鄰右"是漢語中表示鄰裡關系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代相鄰而居的群體。《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鄰居;鄰舍",強調地域相連形成的居住關系,古代文獻常以"右"表方位,如《後漢書·鄭玄傳》"假田播殖,以娛朝夕,鄰右或有饋酒肴者"即用此意。
從構詞法分析,"鄰"本義為五家聚居單位,《說文解字》釋作"五家為鄰";"右"除表方位外,在古漢語中常作尊稱,如《宋書·謝弘微傳》"親戚争財,為鄙之甚,分多共少,不至有乏,身死之後,豈複見關"即體現鄰裡互助的倫理觀。
該詞多用于書面語境,常見于古代文獻和現代法律文書。例如《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條"不動産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産、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确處理相鄰關系",其中"相鄰"可視為"鄰右"概念的延伸。
主要參考資料:
“鄰右”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方面綜合解析:
“鄰右”指鄰居或鄰近的人家,與“鄰佑”通用,常見于古代文獻和口語表達。該詞強調居住位置相鄰的人際關系,而非單純的地理方位(如字面“右邊鄰近”)。
現代漢語中“鄰右”使用頻率較低,更多以“鄰居”“鄰裡”替代,但在成語或仿古語境中仍可見其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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