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獲罪于天的囚犯。《漢書·王莽傳下》:“ 莽 召問羣臣擒賊方略,皆曰:‘此天囚行屍,命在漏刻。’”
(2).比喻受拘囿、束縛。 唐 盧仝 《常州孟谏議座上聞韓員外職方貶國子博士有感》詩之五:“功名生地獄,禮教死天囚。” 傅尃 《感秋八首用夜飲聯句韻寄亞子梨裡》詩之五:“自有情懷誰遣得,悔将身世作天囚。”
(3). 春秋 時王室衰微, 公羊 家以 周 王為天囚,後用以貶稱帝王。 漢 何休 《春秋公羊傳序》“以無為有” 唐 徐彥 疏:“解雲:《公羊經傳》本無以 周 王為天囚之義,而 公羊 説及 莊 顔 之徒以 周 王為天囚,故曰以無為有也。” 唐 元結 《闵荒詩》:“天囚正兇忍,為我萬姓讎。” 章炳麟 《駁康有為論革命書》:“夫戴此失地之天囚,以為漢族之元首,是何異取罪人於囹圄而奉之為大君也!”
“天囚”是漢語中具有雙重文化意涵的複合詞,其釋義可從以下角度分析:
一、詞義解析 “天”指代自然法則或至高主宰,“囚”意為禁锢、束縛。組合後引申為“受天命制約的對象”,具體包含兩種解釋:
二、語義演變 該詞最早見于先秦典籍,漢代成為固定表述。章炳麟《訄書》中拓展為“違背自然規律的愚昧者”,賦予現代批判性内涵。現代漢語使用率較低,多見于曆史文獻及學術著作。
三、權威參考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第1293頁收錄該詞條,商務印書館《古漢語常用字字典》對其曆史用法有詳細考釋。北京大學出版社《漢語成語大辭典》将其歸入“天文喻理”類詞彙體系。
“天囚”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多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指“獲罪于天的囚犯”,即因違背天意或天道而受到懲罰的人。這一含義源自古代文獻,如《漢書·王莽傳》中曾用“天囚行屍”形容罪人。
比喻受拘囿、束縛
用于形容人或事物被環境、制度等限制而無法自由發展。例如唐代盧仝詩句“禮教死天囚”,即以“天囚”暗喻禮教對人的束縛。
貶稱帝王
春秋時期公羊學派将衰微的周王稱為“天囚”,後世引申為對無道帝王的貶稱。如章炳麟在《駁康有為論革命書》中批判清朝帝王為“失地之天囚”。
如需進一步了解文獻出處或例句,可參考《漢書》《春秋公羊傳》及唐代詩文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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