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淩爍 ”。亦作“ 淩躒 ”。亦作“ 淩鑠 ”。1.幹犯,欺壓。《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淩轢宗室,侵犯骨肉。” 明 張居正 《與楚撫趙汝泉言嚴家範禁請托書》:“家人僕輩,頗聞有凴勢淩爍鄉裡,溷擾有司者,皆不能制。”《明史·湖廣土司傳·施州》:“ 高羅 安撫常倚勢淩轢,侵奪其土地人民。”
2.超越,壓倒。 南朝 梁 锺嵘 《詩品·總論》:“ 元嘉 中,有 謝靈運 ,才高詞盛,富艷難蹤,固已含跨 劉 郭 ,淩躒 潘 左 。” 唐 李白 《結客少年場行》:“少年學劍術,淩躒 白猿公 。”淩躒,一本作“ 淩轢 ”。《四庫全書總目·别集二五·滄溟集》:“然 攀龍 資地本高,記誦亦博,其才力富健,淩轢一時。” 鄭振铎 《插圖本中國文學史》第六一章二:“ 攀龍 才力富健,淩鑠一時。”
淩轹(líng lì)是漢語詞彙中的書面用語,其核心含義指“欺壓、壓制”,同時包含“超越、高出于同類事物”的引申義。該詞最早見于《史記·範雎蔡澤列傳》,原文為“淩轹公室,侵犯骨肉”,此處指權勢者對公室的傾軋行為。
從構詞角度看,“淩”通“淩”,本義為冰積漸侵,引申為迫近、欺淩;“轹”原指車輪碾軋,二者組合後強化了“以強勢手段壓制”的意象。《現代漢語大辭典》進一步指出,該詞在近代文學中常用于形容精神或才能層面的超越,例如“淩轹千古”指思想成就在曆史長河中占據高位。
權威典籍中,《漢書·酷吏傳》記載“刻轢宗室,侵辱功臣”,印證了該詞在漢代已具完整語義。現代語言學家王力在《古漢語字典》中強調,該詞具有“動态壓制過程”與“靜态優勢結果”的雙重特性,需結合語境準确辨析。
“淩轹”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líng lì(部分文獻中可能誤寫為“líng shuò”),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綜合解析:
欺壓、欺淩
指以強勢手段侵犯他人,常見于曆史文獻。例如《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提到“淩轢宗室,侵犯骨肉”,體現對同族的壓制行為。明代《明史》也記載了地方勢力“倚勢淩轢”的案例。
超越、壓倒
強調能力或氣勢上的卓越,如南朝鐘嵘評價謝靈運“淩躒潘左”(超越潘嶽、左思),李白詩句“淩躒白猿公”則形容劍術高超。
該詞現代使用較少,多出現于曆史研究或文學分析中,需注意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含義。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史記》《明史》等原始文獻或權威辭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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