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樂官。《詩·邶風·簡兮序》:“ 衛 之賢者,仕於伶官。” 鄭玄 箋:“伶官,樂官也。 伶氏 世掌樂而善焉,故後世多號樂官為伶官。”伶,一本作“ 泠 ”。後以稱供職宮廷的伶人。 宋 王谠 《唐語林·補遺一》:“自兵寇覆蕩,伶官分散,外方始有此技。”又,《新五代史》有《伶官傳》。
伶官是古代中國宮廷中兼具樂官與藝人身份的特殊職官,其含義及曆史背景可綜合如下:
伶官最初指掌管音樂的官員,源自周代。根據《詩經》記載,周代已有“伶氏世掌樂官”的傳統。後逐漸演變為對宮廷内從事歌舞、戲曲表演的藝人的統稱,兼具藝術表演者與官員雙重身份。
伶官既是傳統藝術的傳承者,也是宮廷政治的縮影。其興衰反映了藝術與權力關系的複雜性,歐陽修評其“禍患常積于忽微”至今仍有警示意義。
注:如需了解具體曆史事件(如後唐莊宗事例)或文學作品(如《伶官傳》)的細節,可進一步查閱《新五代史》等典籍。
《伶官》一詞指的是古代宮廷中負責歌舞娛樂的官員。他們專門負責演出歌舞、戲曲、舞蹈等,以娛樂皇帝和宮廷成員。
《伶官》這個詞可以拆分為“人”和“宀”兩個部首,它共有8個筆畫。
《伶官》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至古代,它是源于中國古代宮廷文化。在古代宮廷中,伶官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為皇帝和宮廷成員提供娛樂和歡樂。
《伶官》這個詞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伶官」。
在古時候,字形可能有所不同,但是這個詞的意思與現代無異。
1. 宮廷中的伶官每天都會為皇帝表演精彩的歌舞。
2. 伶官的歌聲悠揚動聽,令人陶醉。
3. 這位伶官的舞蹈技藝高超,受到了皇帝的贊賞。
1. 伶人:指的是演藝界的從業人員。
2. 官員:指的是擔任公職的人。
3. 伶藝:指的是演唱、舞蹈等藝術表演。
1. 歌舞員:指的是專門從事演唱和舞蹈的人。
2. 戲曲演員:指的是專門從事戲曲表演的人。
1. 官員:與伶官在官職屬性上相反。
2. 嚴肅:與伶官表演的歡樂性質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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