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吏的俸祿。 漢 王符 《潛夫論·叙錄》:“聖人養賢,以及萬民。先王之制,皆足代耕。增爵損祿, 必程 以傾。先益吏俸,乃可緻平。”
吏俸,漢語複合詞,由“吏”與“俸”組合而成,特指古代官吏的薪俸收入。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吏”指官府中的低級官員或差役,“俸”即俸祿,是古代官員按職位等級定期領取的報酬。二者合稱,最早見于《周禮》中“以九式均節財用……三曰刍秣之式,四曰工事之式,五曰币帛之式,六曰匪頒之式,七曰好用之式,八曰吏俸之式”的記載,表明西周時期已形成官吏薪俸的財政管理制度。
在曆代文獻中,“吏俸”一詞多用于描述官吏經濟待遇的調整。例如《漢書·食貨志》記載漢宣帝時“益吏俸,百石以下什五”,指提高基層官吏的俸祿标準。《唐會要》卷八十四載唐德宗時期“減省吏俸,以充軍資”,則反映了特殊時期對官吏俸祿的裁減措施。該詞在明清史料中使用頻率較高,如《明史·職官志》詳列各級官吏俸祿數額,清代黃六鴻《福惠全書·莅任部》提到“吏俸工食,俱宜按季支給”,均體現古代官僚體系的經濟運作規則。
“吏俸”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用于指代古代官吏的薪俸。以下是詳細解析:
“吏俸”即官吏的俸祿,指舊時官員或公務人員獲得的法定薪金。該詞由“吏”(官員)和“俸”(薪金)組合而成,強調官吏群體的經濟待遇。
吏:
俸:
漢代王符《潛夫論·叙錄》中記載:“先益吏俸,乃可緻平。”,意為通過提高官吏俸祿來實現社會治理的公平,反映了古代對官員待遇與廉政關系的思考。
多用于曆史文獻或研究古代官僚制度的語境中,例如分析官員經濟狀況、俸祿制度演變等。
“吏俸”是古代官吏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增減常與政治治理策略相關聯。若需進一步了解古代俸祿體系,可參考《潛夫論》等典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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