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扣除抵償。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庶政·額外雜辦》:“ 鴻 于開銷到日,傳集紳衿,出部文相示,比前發之四十金,除扣抵大糧,尚須補庫三十餘兩。”《清會典事例·戶部·追賠拖欠》:“ 嘉慶 七年奏準,估計在京一切抵項變價房屋,無論住房鋪面,悉按檩數分别等第,作價扣抵。”
“扣抵”是一個經濟與法律領域常用的詞彙,其核心含義為“扣除抵償”,指通過某種方式抵消或減少債務、費用等。以下是詳細解釋:
扣除抵消
指用已有的權益、收入或資産來抵消另一項支出或債務。例如:
強制抵押
在曆史或法律語境中,表示強制扣留財物作為抵押。例如:
如需進一步了解法律或稅務中的具體應用,建議查閱官方文件或專業資料。
《扣抵》一詞既可作為動詞使用,也可作為名詞使用。動詞表示用一筆款項抵消另一筆款項,而名詞表示已抵銷的款項。
《扣抵》的部首為手(扌)和攸,總計7個筆畫。
《扣抵》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字,演變至今已經有數千年的曆史。在金文和古文字經中,可以找到相關的記錄和用法。
《扣抵》的繁體字為「扣抵」,與簡體字形相同。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扣抵」多使用篆書或隸書風格書寫。這些書寫形式在規範和結構上與現代的寫法略有不同。
1. 我希望能夠扣抵一部分欠款,以減輕財務負擔。
2. 公司可以使用退稅來扣抵應交的增值稅。
3. 我們需要将這筆收入扣抵掉之前的支出。
扣抵權、抵扣稅、抵扣成本、抵扣利息
抵銷、沖銷
增加、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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