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诏書,诏令。《儀禮·觐禮》:“諸公奉篋服加命書于其上。”《左傳·定公四年》:“其子 蔡仲 改行帥德, 周公 舉之,以為己卿士,見諸王,而命之以 蔡 。其命書雲:‘王曰:“ 胡 !無若爾考之違王命也。”’” 唐 劉禹錫 《蘇州加章服謝宰相狀》:“猥蒙朝奬,特降命書。” 宋 曾鞏 《中大夫尚書左丞蒲宗孟母陳氏追封颍川郡太夫人》:“陪京望郡,俾定新封,服我命書。尚其不泯!”
(2).算命的書。 宋 趙彥衛 《雲麓漫鈔》卷十三:“論者今取世俗所謂命書觀之,往往皆近時語,推尊 珞琭子 ,尤非古文。”
命書是漢語中具有多重含義的複合詞,其核心釋義可從以下兩個角度解析:
一、占卜典籍 《漢語大詞典》将命書定義為"推算命運吉兇的書籍",特指以生辰八字、五行生克為理論基礎的占卜典籍。這類著作如《三命通會》《淵海子平》等,通過天幹地支排列組合預測人生際遇,在古代社會具有廣泛影響力。中國國家圖書館藏有明代《命理正宗》等古籍善本,印證了其曆史傳承價值。
二、帝王诏書 《古代漢語詞典》收錄了命書的另一層釋義,指"皇帝頒布的诏令文書"。此用法源自《禮記·缁衣》"《甫刑》曰:苗民匪用命,制以刑",鄭玄注:"命謂政令也"。唐代白居易《杜陵叟》詩"白麻紙上書德音,京畿盡放今年稅"中的"德音",即為命書在唐代的官方表述形式。
需要說明的是,現代漢語使用中"命書"更多指向占卜類釋義,而作為诏書的古義主要存在于曆史文獻研究中。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編撰的《現代漢語詞典》将"命書"列為占卜術語條目,未收錄诏書義項。
“命書”在漢語中有兩個主要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指诏書或诏令,即帝王或朝廷頒布的正式文件。這一含義源于古代禮儀制度,例如:
指預測命運的書籍,屬于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命理學說,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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