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onest official] 清廉守正的官吏
清廉守正的官吏。《史記·滑稽列傳》:“念為廉吏,奉法守職,竟死不敢為非。”《東觀漢記·周澤傳》:“ 北地 太守 廖信 貪污下獄。詔以 信 田宅、奴婢、錢財,賜廉吏太常 周澤 。” 清 陳康祺 《郎潛紀聞》卷三:“幸際聖明,直道之獲伸如此,廉吏之可為如此!”
“廉吏”指清廉守正的官吏,是中華傳統文化中對官員廉潔行政的褒義稱呼。以下從定義、曆史評價及典型人物等方面綜合解析:
“廉吏”由“廉”和“吏”組成:“廉”指廉潔、不貪污受賄;“吏”指官吏。合指公正無私、恪守職責的官員。其核心特質包括:
漢代《史記·滑稽列傳》最早記載“廉吏”一詞,強調其“奉法守職”。清代史料提出評判标準需滿足七方面,包括嚴拒貪腐、勤政愛民、慎微自律等。例如,北周趙軌将鄰家桑葚悉數歸還,樹立“非己不取”的典範。
“廉吏”作為古代政治倫理的标杆,體現了“廉為政本”的思想。曆代通過樹立典型(如包拯、于成龍等),倡導官員以德修身、以廉立命,對當代廉政建設仍有借鑒意義。
如需了解具體人物故事或制度背景,可參考《史記》《漢書》等典籍,或查閱網頁中的曆史案例來源。
《廉吏》一詞通常用來形容正直、廉潔的官員。廉指清廉、正直,吏指官員,合起來就是指廉潔的官員。
拆分部首和筆畫:
廉(本義是磊落),人和石。廉字總筆畫數為10。
吏(本義是官吏),一丨口。吏字總筆畫數為6。
來源:
《廉吏》一詞最早見于《尚書·虞書·大禹谟》:“夫妻恩愛、谄谀下上、盜為國禽、貪為國害、亂為國虐、奸為國敗、吏無廉恥、中實蝕家。”其中的“吏無廉恥”一句對官員的廉潔做了批評。
繁體:
《廉吏》的繁體字為「令吏」。
古時候漢字寫法:
古代的漢字寫法略有不同,可以參考《康熙字典》等古代文字典。
例句:
1. 廉吏不懼誘惑,堅決與腐敗鬥争。
2. 他擔任官職多年,一直是廉吏的典範。
組詞:
廉政、廉潔、廉明、廉價、吏治、吏員等。
近義詞:
清廉、正直、廉正、正直。
反義詞:
貪污、腐敗、貪贓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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