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理之言。 清 王夫之 《薑齋詩話》卷二:“《大雅》中理語造極精微,除是 周公 道得, 漢 以下無人能嗣其響。” 清 袁枚 《隨園詩話》卷三:“或雲:‘詩無理語。’予謂不然。《大雅》:‘於緝熙敬止’;‘不聞亦式,不諫亦入’:何嘗非理語?何等古妙?”
理語是漢語詞彙,指以理性邏輯為核心的表達方式,強調通過嚴謹的推理、客觀事實或普遍道理進行闡述,區别于情感化或文學化的語言。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理性化表達
指語言内容基于邏輯分析、事理推演或客觀規律,而非個人情感或主觀臆斷。例如學術論述、哲學辨析中注重因果論證的語句。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2版),商務印書館
與“情語”相對的概念
在中國古典文論中,“理語”常與抒情性的“情語”形成對照。清代學者王國維在《人間詞話》中指出:“理語不可多用,多用則詞意盡矣”,強調文學創作中理性表達需與情感平衡。
來源:王國維《人間詞話》,中華書局
二字組合體現遵循邏輯秩序的言說方式,如宋代朱熹所言“理在事中,語必及物”。
來源:《說文解字注》《朱子語類》,上海古籍出版社
《文心雕龍·論說》
劉勰強調“論如析薪,貴能破理”,主張說理語言需如劈柴般精準切入事理内核。
來源:劉勰《文心雕龍》,人民文學出版社
宋代詩論
嚴羽《滄浪詩話》批評宋詩“以理為宗,非關吟詠”,指出過度使用理語會削弱詩歌感染力。
來源:嚴羽《滄浪詩話校釋》,人民文學出版社
“理語”的本質是依托客觀規律與邏輯框架的語言表達,其權威性源于對真理的追求與嚴謹的表述結構,在中華文化語境中始終與“情語”互補共生。
“理語”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詳細解析:
“理語”指說理之言,即通過邏輯清晰、有理有據的語言表達觀點。它強調言語的條理性與邏輯性,例如《大雅》中的詩句“不聞亦式,不谏亦入”即被清代學者袁枚視為典型的理語。
需注意,部分網絡釋義(如“理性思考方式”)未見于權威文獻,建議以《薑齋詩話》《隨園詩話》等古籍及詞典解釋為準。
如需進一步了解例句或曆史用例,可參考《隨園詩話》或滬江詞典的詳細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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