械檻的意思、械檻的詳細解釋
械檻的解釋
拘系于囚車。《漢書·匈奴傳下》:“單于盡收四人及手殺校尉 刀護 賊 芝音 妻子以下二十七人,皆械檻付使者,遣 廚唯姑夕王富 等四十人送 歙颯 。”
詞語分解
- 械的解釋 械 è 器物,家夥:器械。機械。 武器:械鬥。軍械。繳械投降。 木枷和鐐铐之類的刑具:械系。 筆畫數:; 部首:木; 筆順編號:
- 檻的解釋 檻 (檻) à 欄杆:“閣中帝子今何在?檻外長江空自流”。 圈(乶 )獸類的栅欄:檻車(a.運獸用的有欄杆的車;b.古代押運囚犯的車)。檻阱。檻圈(刵 )。 檻 (檻) ǎ 〔門檻〕門下的橫木。亦作
專業解析
械檻是古漢語中的複合詞,由“械”與“檻”兩個單字組合而成,均指古代拘系囚犯的刑具,引申為囚禁、束縛之意。以下從釋義、用例及來源角度分述:
一、單字釋義與複合詞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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械(xiè)
- 本義:指桎梏類刑具,如手铐、腳鐐。《說文解字》載:“械,桎梏也。”
- 引申:泛指束縛工具或拘系行為,如《漢書·司馬遷傳》載:“淮陰,王也,受械于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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檻(jiàn)
- 本義:關押野獸或囚犯的木籠。《說文解字》注:“檻,栊也,從木監聲。”
- 用例:《漢書·陳馀傳》有“貫高至,對獄……吏榜笞數千,身無完者,終不複言。呂後數言張王以魯元故,不宜有此。上怒曰:‘使張敖據天下,豈少而女乎!’廷尉以貫高事辭聞,上曰:‘壯士!誰知者?’貫高曰:‘人情豈不各愛其父母妻子哉?今吾三族皆以論死,豈以王易吾親哉!’上賢之,赦貫高。貫高曰:‘所以不死者,白張王不反也。今王已出,吾責塞矣。且人臣有篡弑之名,何面目複事上哉!’乃仰絕肮,遂死。”其中“檻車”即囚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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械檻複合義
- 詞義:指以刑具拘禁犯人,或代指監獄。
- 典源:《後漢書·馬援傳》載:“(梁松)遂為書谮援……帝大怒,追收援新息侯印绶。援妻孥惶懼,不敢以喪還舊茔,裁買城西數畝地槁葬而已。賓客故人莫敢吊會。援兄子嚴與援妻子草索相連,詣阙請罪。帝乃出松書以示之,方知所坐。上書訴冤,前後六上,辭甚哀切,然後得葬。又前雲陽令朱勃詣阙上書曰:‘……惟援得事朝廷二十二年,北出塞漠,南渡江海,觸冒害氣,僵死軍事……而家屬杜門,葬不歸墓,怨隙并興,宗親怖栗……臣竊傷之!’書奏,報歸田裡。勃字叔陽,年十二能誦《詩》《書》……後為渭城宰。及援遇讒,唯勃能終焉。”文中“械檻”指拘禁馬援家屬的刑獄。
二、古籍用例與權威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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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谷永傳》
“又以掖庭獄大為亂阱……榜棰㼾于炮格,絕滅人命,主為趙、李報德複怨,反除白罪,建治正吏,多系無辜,掠立迫恐,至為人起責,分利受謝,生入死出者,不可勝數……是以日食再既,以昭其辜。”
- 顔師古注:“械檻,謂以械系之于檻中也。”此處指将犯人囚禁于木籠刑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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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蔡邕傳》
“(程璜)遂諷尚書奏邕質于仇怨,幾陷囹圄。”李賢注引《前書音義》:“械,桎梏也;檻,車也。”
三、學術考據與工具書佐證
- 《漢語大詞典》(第4卷,第1248頁)釋“械檻”為:“刑具。亦指用刑具拘禁。”
- 《辭源》(修訂本)引《漢書·谷永傳》顔師古注,強調其拘系之義。
結論:“械檻”屬古代法律刑獄術語,核心義為以桎梏、囚籠等刑具拘禁犯人,兼具具體刑具與抽象囚禁行為雙重含義。其用例集中于漢唐史籍,反映早期司法制度中對人身自由的強制約束手段。
參見:
- 許慎《說文解字》(中華書局影印本)
- 班固《漢書》(中華書局點校本)
- 範晔《後漢書》(中華書局點校本)
- 《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 《辭源》(商務印書館修訂本)
網絡擴展解釋
“械檻”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xiè kǎn,其核心含義為“拘系于囚車”。以下是詳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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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釋義
該詞指将人用刑具束縛并關押在囚車中,常用于古代文獻中描述對犯人的拘捕或押送過程。例如《漢書·匈奴傳下》記載:“單于盡收四人……皆械檻付使者”,即通過“械檻”表示用囚車押送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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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與例證
該詞最早見于《漢書》,在描述匈奴單于處理叛賊時提到“械檻付使者”,體現了其作為刑罰工具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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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與詞性
- “械”指刑具(如枷鎖、鐐铐),引申為束縛;
- “檻”原指關押野獸的木籠,此處指囚車。
二者組合為動詞性複合詞,強調通過刑具限制自由并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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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說明
部分資料(如)标注“檻”可讀作“jiàn”,但結合權威來源及《漢書》原文,此處應讀“kǎn”。
總結來說,“械檻”是古代司法場景中的專有表述,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動作與工具的雙重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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