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評定贓物的價值。《唐律·名例四·平贓及平功庸》:“諸平贓者,皆據犯處當時物價及上絹估。” 長孫無忌 疏議:“贓,謂罪人所取之贓。皆平其價直,準犯處當時上絹之價,依令:‘每月旬别三等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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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存在的詞形誤差
生僻詞或拼寫錯誤
“贜”字單獨可通“贓”(繁體為贓),但“平贜”無明确釋義。建議用戶:
建議通過權威辭書(如《漢語大詞典》)或曆史文獻核實該詞準确性。
《平贜》是一個漢字詞語,它指的是平定叛亂、貶斥叛亂分子、或征讨邊疆叛逆的行動。
拆分部首為“立”和“貝”,分别位于左側和右上側。
總共有25畫。
《平贜》一詞最早出現在《史記·治平紀》中,用來形容曹操讨伐呂布、劉備等叛亂者的過程。
《平贜》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平贓」。
古代漢字寫法中,「贜」字的部分寫作「贛」,表示為「辶/走」+ 「赤」+ 望旁。
而「平贜」整個詞語在古時候的寫法為「平贓」,其中「平」使用的是「幹」的古體,上方加了個點,表示「開」的意思。
1. 朝廷決定派遣大軍對山區進行平贜行動。
2. 曆史上有許多英雄将領成功平贜了各種叛亂和叛逆。
1. 平叛: 指平定反叛行動。
2. 平定: 恢複秩序,使處于平靜狀态。
3. 征讨: 出兵讨伐,用武力平定。
平息、平定、平亂、討伐
發動、扶植、慫恿、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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