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妾。《漢書·王莽傳中》:“今月癸酉,不知何一男子遮臣 建 車前,自稱‘ 漢 氏 劉子輿 , 成帝 下妻子也’。”《後漢書·光武帝紀》:“詔 益州 民自八年以來被略為奴婢者,皆一切免為庶人;或依託為人下妻,欲去者,恣聽之。”《新唐書·楊慎矜傳》:“ 鉉 遣禦史 崔器 索讖書,於 慎矜 下妻卧内得之。” 清 俞正燮 《癸巳類稿·釋小補楚語筓内則總角義》:“小妻曰妾,曰嬬……曰下妻,曰少妻,曰細君,曰姑娘,曰孺子,曰小妻,曰小婦,曰小夫人,或但曰小。”
“下妻”是古代婚姻制度中的特定稱謂,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下妻”指代妾室,即男子在正妻之外所娶的女性配偶。其中“下”表示地位低于正妻,“妻”則指代婚姻關系中的配偶角色。該詞常見于漢代至唐代文獻,強調妾室的從屬地位。
主要用于描述古代一夫多妻制下的婚姻關系,尤其是原配因丈夫納妾而地位下降的情況。現代語境中多用于曆史研究或文學分析。
如需完整古籍原文或更多曆史背景,可參考上述來源網頁。
《下妻》是一個漢字詞語,可以指代拆分字義為“妻子下嫁”。表示妻子嫁入丈夫家庭,成為丈夫的合法妻子。
《下妻》的拆分部首是“女”字,表示與女性有關。它的總筆畫為6畫,由“妾”和“口”組成。
該詞語最早出現在古代經典小說《紅樓夢》中,被用于描述賈府中姬妾的地位,意味着從一個貴族家庭嫁入大家庭作為妻子。
繁體字“下妻”為“下妻”。
在古代中國,妻子一詞通常是以“妾”字來表示,意味着妻子是合法的女性配偶。
1. 我的兒子找到了一位好下妻。
2. 她是一個賢良淑德的下妻。
3. 他們經曆了很多困難,但最終她成為了他的下妻。
下妻
下情
下媒
從妻
新妻
妻子
太太
媳婦
配偶
夫君
高堂
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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