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如刈割野草、搜捕禽獸似地予以殲滅。語出 唐 韓愈 《送鄭尚書序》:“至紛不可治,乃草薙而禽獮之,盡根株痛斷乃止。”《明史·韓觀山雲等傳論》:“ 苗 蠻阻險自固,易動難服,自其性然。而草薙禽獮,濫殺邀功,貪貨賄,興事端,控馭乖方,綏懷無策,則鎮将之過也。” 清 方苞 《原人下》:“然人之道既無以自别於禽獸,而為天所絶,故不復以人道待之,草薙禽獮而莫之憫痛也。” 梁啟超 《論私德·私德堕落之原因》:“當内亂時……草薙禽獮之既久,司空見慣,而曾不足以動其心也。”
“草薙禽狝”是一個漢語成語,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釋義
出處與典故
該成語最早出自唐代韓愈的《送鄭尚書序》:“至紛不可治,乃草薙而禽狝之,盡根株痛斷乃止。”,原指用極端手段處理難以治理的混亂局面,後多用于貶義,形容濫殺無辜。
用法與語境
讀音與字形
此成語含強烈貶義,常用于描述暴力鎮壓或過度清除的行為,使用時需注意語境。
《草薙禽狝》是一個詞語組合,沒有确切的中文意義。
該詞的拆分部首是“艹”、“艹”、“禾”、“牛”和“犬”,共有19個筆畫。
《草薙禽狝》這個詞的來源并不明确,可能是文學作品中的虛構詞語或者實際存在但用法罕見的詞彙。
《草薙禽狝》的繁體字為「草薙禽狝」。
由于《草薙禽狝》不是一個傳統的漢字詞語,因此不存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
由于《草薙禽狝》沒有确定的中文意義,無法提供例句。
《草薙禽狝》不屬于常見的詞語,因此不存在相關的組詞、近義詞或反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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