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如刈割野草、搜捕禽獸似地予以殲滅。語出 唐 韓愈 《送鄭尚書序》:“至紛不可治,乃草薙而禽獮之,盡根株痛斷乃止。”《明史·韓觀山雲等傳論》:“ 苗 蠻阻險自固,易動難服,自其性然。而草薙禽獮,濫殺邀功,貪貨賄,興事端,控馭乖方,綏懷無策,則鎮将之過也。” 清 方苞 《原人下》:“然人之道既無以自别於禽獸,而為天所絶,故不復以人道待之,草薙禽獮而莫之憫痛也。” 梁啟超 《論私德·私德堕落之原因》:“當内亂時……草薙禽獮之既久,司空見慣,而曾不足以動其心也。”
草薙禽狝(cǎo tì qín xiǎn)是一個源自古代漢語的成語,字面意為“像割草捕獵般清除”,引申指不加區分地殺戮或徹底清除。以下是其詳細解析:
“薙”通“剃”,意為割除野草。如《禮記·月令》載“燒薙行水”,指除草焚燒。此處比喻清除行為如除草般徹底。
“狝”指古代秋季狩獵(《爾雅·釋天》:“秋獵為狝”),引申為捕殺禽獸。二字合用強調對生物的全面捕殺。
該成語形容以粗暴手段不加區别地鏟除或消滅對象,含貶義。
例:韓愈《送鄭尚書序》雲:“至紛不可治,乃草薙而禽狝之。” 指對難以治理的亂象采取極端清除手段。
最早見于唐代韓愈《送鄭尚書序》,描述唐代治理嶺南邊陲時對叛亂部族的鎮壓策略。
後世沿用中,逐漸脫離具體曆史語境,泛指一切無差别清除行為。如清代趙翼《廿二史劄記》評述明初政治清洗:“草薙禽狝,誅戮殆盡。”
現代漢語中,該成語多用于批判暴力鎮壓、種族清洗等反人道行為,強調其野蠻性與非理性。
例:曆史學者常以“草薙禽狝”形容殖民者對原住民的屠殺政策。
“草薙禽狝”是一個漢語成語,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釋義
出處與典故
該成語最早出自唐代韓愈的《送鄭尚書序》:“至紛不可治,乃草薙而禽狝之,盡根株痛斷乃止。”,原指用極端手段處理難以治理的混亂局面,後多用于貶義,形容濫殺無辜。
用法與語境
讀音與字形
此成語含強烈貶義,常用于描述暴力鎮壓或過度清除的行為,使用時需注意語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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