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正刊刻。 清 顧炎武 《日知錄·監本二十一史》:“ 嘉靖 初, 南京 國子監祭酒 張邦奇 等,請校刻史書。”
校刻是漢語中關于古籍整理的專業術語,指對文獻進行校勘與刻印的複合工序。該詞最早見于明清時期藏書家的記錄,強調對典籍文本的精準複現。其核心内涵可從兩方面解析:
一、校勘考訂(《漢語大詞典》) 指通過比對不同版本、參照曆史文獻,糾正傳世文本中的訛誤。例如清代《四庫全書》編纂時,學者需逐字核查底本與異文,确保内容準确。此過程涉及文字學、版本學等多學科知識,需遵循"存真複原"的原則。
二、雕版刻印(《辭源》修訂本) 特指将校訂後的文本雕刻于木版并進行印刷的工藝。明代毛晉汲古閣即采用"校刻一體"模式,先由學者校雠定本,再由刻工依樣制版。此種工藝要求刻字工兼具書法素養與校勘常識,方能忠實呈現考訂成果。
在古籍保護領域,校刻代表了中國傳統學術體系中"考據-傳播"的完整鍊條。國家圖書館藏《宋元校刻圖錄》顯示,宋代監本《周易》便經過三次校勘後才交付刻版,體現了古代文獻傳承的嚴謹性。
“校刻”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校正并刊刻書籍,主要用于文獻整理或出版領域。以下從不同角度詳細解釋:
“校刻”指對書籍進行校對、修訂後刻版印刷的過程。這一行為常見于古籍整理,需先核對原文準确性,再雕刻印版以成書。例如清代顧炎武《日知錄》中提到“請校刻史書”,即指對史書進行校勘後刊印。
根據知網百科記載,“校刻”在清代至近代詞學複興中具有重要作用,常指對古籍進行校勘标注的刻本。例如光緒年間學者通過對比元刻本與毛刻本,發現後者存在漏刻現象,體現了校刻的嚴謹性。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校刻案例或曆史脈絡,可參考知網等學術平台(來源:、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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