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嫌舋 ”。猶嫌隙。 唐 陸贽 《奉天奏李建徽楊惠元兩節度兵馬狀》:“齟齬不和,嫌釁遂構,俾之同處,必不兩全。”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公薦》:“時 梁太祖 在京,素聞 崇 之輕佻, 贊 復有嫌舋,馳入請見,於上前具言二公長短。” 清 洪昇 《長生殿·獻發》:“自來寵多生嫌釁。”
嫌釁(xián xìn)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語境和情感色彩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現代與古代漢語詞典角度分别闡釋:
在現代漢語中,“嫌釁”指因猜忌、不滿而産生的嫌隙或争端,強調人際關系中因誤解、怨恨引發的矛盾沖突。
示例解釋:
“雙方因利益分配不均而生嫌釁,最終導緻合作破裂。”
在古代文獻中,“嫌釁”的語義更為複雜,包含兩層核心内涵:
嫌隙與猜疑
“嫌”本義為嫌疑、猜忌(《說文解字》:嫌,疑也),“釁”指裂痕、争端(《左傳·桓公八年》:“雠有釁,不可失也”)。二字組合後,特指因長期積怨或利益沖突形成的敵對關系,多見于史書描述政治鬥争或軍事對立。
例:
《晉書·李特載記》:“特之與雄,嫌釁既深。”
(李特與李雄因舊怨結下深仇)
挑釁與背叛的導火索
在軍事語境中,“釁”引申為“挑釁”“尋釁”,“嫌釁”暗含主動制造事端之意。如《資治通鑒》中“嫌釁已成”即指矛盾激化至不可調和,預示沖突爆發。
該詞屬書面語,現代使用頻率較低,多見于曆史研究、文學作品或特定成語(如“嫌釁漸積”)。其權威釋義可參考以下工具書:
定義“嫌釁”為“嫌隙;争端”,強調人際矛盾的生成。
收錄古代用例,注解為“仇怨;隔閡”,并引《南史·謝晦傳》:“晦與羨之不協,嫌釁甚深。”
從構詞法解析,“釁”含“縫隙”“争端”雙義,與“嫌”結合後強化沖突的不可逆性。
“嫌釁”是承載曆史語境的複合詞,核心意義為因猜忌或積怨引發的深刻矛盾,兼具情感對立與行為沖突的雙重特征。其使用需結合語境,現代多見于書面化表達或曆史叙事。
來源說明:
“嫌釁”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xián xìn,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曆史用法:
情感指向:
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典》《查字典》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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