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天平。《荀子·解蔽》:“故無欲無惡,無始無終,無近無遠,無博無淺,無古無今,兼陳萬物而中縣衡焉。”
(2).勢均力敵;抗衡。《戰國策·秦策三》:“ 楚 破 秦 ,不能與 齊 縣衡矣。” 鮑彪 注:“縣衡,輕重等也。”
(3).公布法度。 漢 鄒陽 《谏吳王書》:“臣聞 秦 倚 曲臺 之宮,縣衡天下,畫地而不犯。”
“縣衡”是漢語中的古語詞,現多用于學術或特定語境。其核心含義可從詞源及文獻用例兩個層面解析:
字面本義
“縣”通“懸”,指懸挂;“衡”指秤杆或衡量标準。《荀子·解蔽》中“縣衡而量”即用懸挂的秤杆稱量物體,字面指稱量行為,引申為建立公開、公正的衡量準則。
引申義與文獻用例
在《古代漢語詞典》中,“縣衡”被定義為“公示标準”或“公開評判”,如《漢書·律曆志》用“縣衡運規”比喻以統一标準規範事物。宋代朱熹注《中庸》時,亦以“縣衡”強調道德準則的明确性。
語法功能
作動詞時表示“建立标準”,如《鹽鐵論》載“縣衡立儀”;作名詞指“既定規範”,如清代戴震《孟子字義疏證》中的“禮法縣衡”。
權威來源參考:
“縣衡”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多種解釋,綜合搜索結果中的信息,可歸納如下:
天平
指稱量物品的工具,象征公正的衡量标準。
出處:《荀子·解蔽》提到“兼陳萬物而中縣衡焉”,意為全面展示事物并通過公正标準衡量。
勢均力敵;抗衡
表示雙方力量相當,互相制衡。
出處:《戰國策·秦策三》中記載“楚破秦,不能與齊縣衡矣”,鮑彪注解為“輕重等也”。
公布法度
指公開頒布法律或制度。
出處:漢代鄒陽《谏吳王書》提到“秦倚曲臺之宮,縣衡天下”,意為秦朝以法度治理天下。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荀子》《戰國策》等古籍原文,或查閱權威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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