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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分的意思、相分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相分的解釋

謂使互相增進契分,情誼。《三國志·魏志·邴原傳》“ 太祖 征 吳 , 原 從行,卒” 裴松之 注引《邴原别傳》:“ 兖 豫 之士,吾多所識,未有若君者,當以書相分。” 清 黃生 《義府》卷下:“《季漢書·邴原傳》:‘當以書相分。’言以書薦之,使相契分也。”

佛教語。法相宗所說的學說。與“見分”相對。謂認識和感知的對象。 清 龔自珍 《最錄<八識規矩頌>》:“每支各攝證自證分、自證分、相分、見分等。” 章炳麟 《建立宗教論》:“緣色及空,以為相分。”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相分"是佛教唯識學核心概念,最早見于《成唯識論》卷二的記載:"相分是所緣,見分名行相"《成唯識論校釋》。該術語指認識活動中被認知的客體部分,與能認知的"見分"構成認識過程的兩大要素。

在《大乘百法明門論解》中,窺基大師闡釋:"相分如鏡像,見分如鏡光"《大乘百法明門論解疏》,形象比喻認知過程中主客體關系。現代佛學辭典将其定義為"心識所變現的認知對象"《中華佛教百科全書》,強調其作為認識對象并非獨立存在的實體,而是心識活動産生的影像。

漢語大詞典收錄該詞時,着重其哲學意涵:"指認識對象在意識中的顯現形态"《漢語大詞典·目部》,這一解釋融合了梵語"nimitta"的原意與漢語哲學表達。在認知結構層面,唐代宗密《禅源諸诠集都序》提出"相分乃識體所變"《禅源諸诠集都序校注》,揭示其作為心識活動産物的本質特征。

網絡擴展解釋

“相分”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具體背景理解:

一、普通漢語中的含義(人際交往層面)

指通過書信、推薦等方式增進彼此的情誼與信任。該用法源于古代文獻:

二、佛教唯識宗術語(哲學認知層面)

屬于“四分說”中的核心概念,指認識活動中的客觀對象部分。具體特征:

  1. 定義:相分是主觀認識的對象,如視覺所見之色、聽覺所聞之聲,或意識所緣的抽象概念。
  2. 與見分關系:見分是能認識的主體功能(如眼識的“看”),相分則是被認識的對象(如看到的物體),二者構成認識的基本結構。
  3. 學術延伸:清代學者章炳麟在《建立宗教論》中提到“緣色及空,以為相分”,說明相分涵蓋物質與空間等認知範疇。

補充說明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極少使用,若需深入理解佛教哲學中的相分概念,建議參考《成唯識論》或法相宗典籍。普通語境下的用法多見于古籍,當代人際交往中更常用“交情”“情誼”等詞彙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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