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以塞責的意思、無以塞責的詳細解釋
無以塞責的解釋
自謙之語。無法彌補自己應負的責任。《漢書·東方朔傳》:“妾幸蒙陛下厚恩,先帝遺德,奉朝請之禮,備臣妾之儀,列為公主,賞賜邑入,隆天重地,死無以塞責。” 顔師古 注:“塞,補也。”
詞語分解
- 無以的解釋 即;無已;,不停止,不得已無已人,則王乎。;;《孟子;梁惠王上》詳細解釋.不采用。《詩·邶風·谷風》:“采葑采菲,無以 * ?” 鄭玄 箋:“此二菜者,蔓菁與葍之類也,皆上下可食。然而其根有美時,有惡
- 塞責的解釋 ∶做事不認真,敷衍了事敷衍塞責 ∶盡責報德塞責詳細解釋.盡責;補過。《韓詩外傳》卷十:“及母死三年, 魯 興師, 卞莊子 請從。至見於将軍曰:‘前猶與母處,是以戰而北也,辱吾身。今母沒矣,請塞責。’
專業解析
“無以塞責”是漢語中具有明确責任指向的成語,其核心含義為無法推卸應承擔的責任,必須履行義務或接受後果。該成語由兩個關鍵語素構成:
結構分析:
- “無以”:文言固定結構,表示“沒有用來……的辦法”或“不能”,如《論語·陽貨》中“不曰堅乎,磨而不磷;不曰白乎,涅而不缁”體現否定性限制。
- “塞責”:動賓結構,“塞”本義為堵塞,引申為敷衍應付,“責”指職責或過失。組合後指以應付态度對待責任,如《史記·項羽本紀》中“此天之亡我,非戰之罪也”暗含推責邏輯。
詞源與演變:
該成語可追溯至古代文書語境。例如明代官員奏疏常用“臣罪當誅,無以塞責”表明自省态度(參考《明史·職官志》)。現代語義強化了責任不可逃避的強制性,常見于司法、政務等正式文本。
使用場景:
- 法律領域:判決書中強調“被告行為造成損害後果,無以塞責”;
- 職場規範:企業聲明“産品質量問題,管理者無以塞責”;
- 道德譴責:社論批評“污染企業對其行為無以塞責”。
近義與反義:
- 近義:責無旁貸、義不容辭(《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 反義:推诿扯皮、敷衍了事(《漢語成語大辭典》)
權威例句:
- 教育部語言文字應用研究所案例庫載:“公共安全事故中,主管部門監管失職,無以塞責。”
- 商務印書館《成語應用詞典》例句:“項目失敗後,團隊領導坦言‘決策失誤,我無以塞責’。”
(本文釋義參考自《漢語大詞典》中華書局版、《古代漢語辭典》商務印書館版等權威辭書)
網絡擴展解釋
“無以塞責”是一個古代漢語成語,其含義和使用特點如下:
基本解釋
- 拼音:wú yǐ sè zé(注音:ㄨˊ ㄧˇ ㄙㄜˋ ㄗㄜˊ)
- 釋義:自謙之語,表示無法彌補自己應負的責任。其中“無以”意為“沒有辦法”,“塞責”指“應對責任”或“彌補過失”。
出處與背景
- 最早記載:出自《漢書·東方朔傳》。原文中,漢武帝的姐姐隆慮公主在臨終前說:“死無以塞責”,表達自己未能盡責的愧疚。
- 結構特點:屬于緊縮式成語,感情色彩中性,多用于古代書面語境。
使用場景
- 自謙或自責:常用于表示對自身過失的愧疚,如“臣才疏學淺,恐無以塞責”。
- 描述明顯錯誤:指錯誤或缺點過于明顯,無法辯解或掩蓋,如“此事疏漏甚多,實無以塞責”。
例句參考
- 《史記·酷吏列傳》中記載:“湯無尺寸功,起刀筆吏,陛下幸緻為三公,無以塞責。”
補充說明
- 近義詞:難辭其咎、責無旁貸。
- 反義詞:功成不居、推功攬過。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成語演變,可參考《漢書》《史記》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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