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verything has its owner] 世間萬物各有其所屬
“物各有主”是一個漢語成語,通常指世間萬物都有其歸屬或所有者,強調事物歸屬的必然性和不可強求性。
蘇轼《赤壁賦》中寫道:“且夫天地之間,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雖一毫而莫取。”
(這裡表達對自然萬物的敬畏,主張人應節制欲望。)
在現代社會,“物各有主”可引申為對法律物權、知識産權等的尊重,倡導通過合法合理的方式獲取資源,而非侵占他人權益。
總結來說,這一成語既是對自然規律的描述,也是對人生态度的指引,蘊含着中國傳統文化中“知足”“克己”的智慧。
《物各有主》是一個成語,意思是每個物體都有自己的主人,也指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財物和權益。
《物各有主》的拆分部首是“物”和“主”,其中“物”是“牛”字旁,“主”是“丶”字旁。
《物各有主》的總筆畫數為17筆。
《物各有主》最早出自《論語·子路》:“子路問:‘事君數,斯其可謂盡矣乎?’子曰:‘人事君,其義為盡于此矣。’曰:‘其所厚者洵蓋有之;其所薄者洵蓋有之。’子曰:‘《物各有主》,苟能得其主人,其財可使有之矣。’”意思是說盡管一個人盡心事奉君主,他的所尊敬的東西就可以說是有主子了。
《物各有主》的繁體字為《物各有主》。
在古時候,漢字《物各有主》的寫法與現代稍有不同,例如:“物個有主”或“物各又主”。這些寫法在今天已不常見了。
他是一個非常有權勢的人,凡是他觸及的物,都能說是《物各有主》。
在法律中,《物各有主》的原則非常重要,它确保了私人財産權的合法性。
物權、所有權、財産權、物主、主人、物歸原主
各由其主、物主人設、物歸其主、物主之道
物不歸主、無主之物、無物可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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