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父母或尊長去世。 唐 元稹 《唐故河南元君墓志銘》:“先府君違養之歲,前累月而季父侍禦史府君捐舘。” 明 袁宗道 《封知縣劉公墓志銘》:“書至則 封公 以仲春違養矣。” 明 章懋 《費太常小傳》:“ 伯玉 已登鄉舉而享年不久,既而父亦違養。”
違養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倫理内涵的詞語,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
違背奉養之道
指子女未能履行對父母或長輩的贍養、侍奉責任。這裡的“養”特指子女對父母應盡的供養、照料義務,“違”即違背、不遵守。它強調的是一種未能盡到人倫孝道的行為狀态。例如,子女有能力卻不照顧父母的生活起居,使其缺乏必要的物質支持或精神慰藉,即構成“違養”。
指父母或長輩去世(委婉說法)
在古漢語或較為文雅的語境中,“違養”也用作父母、尊長離世的委婉說法。這裡的“違”有“離開”“遠離”之意,“養”指代需要奉養的父母長輩。因此,“違養”含蓄地表達了子女因父母去世而失去了奉養對象的事實,蘊含着哀傷與遺憾之情。例如,“早年違養”即指父母過早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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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養”的核心含義圍繞“奉養”這一倫理責任展開,既可指子女未能盡孝的過失行為,也可作為父母亡故的委婉表達。其使用體現了漢語對孝道倫理的重視和對生命逝去的含蓄表達。
“違養”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含義需結合不同語境和文獻來源分析:
根據漢典等古籍及墓志銘文獻(),“違養”指父母或尊長去世,屬于婉辭。例如:
部分現代資料(如)提到“違背養育之道”,可能為引申或誤用。但此用法在古籍中未發現明确依據,建議以“尊長去世”為主流解釋。
多用于古代文獻、墓志銘或正式文書中,表達對父母/尊長離世的含蓄哀悼,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
提示:若需具體文獻例證,可參考《漢典》或唐代墓志銘等古籍。其他解釋建議結合上下文進一步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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