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謬的意思、枉謬的詳細解釋
枉謬的解釋
猶荒謬。 南朝 齊 蕭子良 《陳時政密啟》:“情既有私,理或枉謬。”
詞語分解
- 枉的解釋 枉 ǎ 彎曲,彎屈,引申為行為不合正道或違法曲斷:枉道。矯枉過正。貪髒枉法。枉己正人(自己身子不正,倒去矯正别人)。 冤屈:枉死。冤枉。 屈就,用于别人,含敬意:枉駕(a.稱對方來訪自己;b.請對方往
- 謬的解釋 謬 (謬) ù 錯誤的,不合情理的:荒謬。謬論。謬傳(俷 )。謬誤。 差錯:失之毫厘,謬以千裡。 筆畫數:; 部首:讠; 筆順編號:
專業解析
枉謬是一個文言色彩較濃的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字義拆分和整體詞義兩個層面理解:
-
字義解析:
- 枉 (wǎng): 本義指樹木彎曲不正。《說文解字》釋為“衺曲也”。引申為:
- 彎曲,不直(與“直”相對)。
- 歪曲,違背(正道、法律、事實)。
- 冤屈,使受屈。
- 徒然,白白地。
- 謬 (miù): 本義指言論、思想錯誤。《說文解字》釋為“狂者之妄言也”。引申為:
- 錯誤,差錯。
- 荒謬,不合情理。
- 謙辭,表示自己的言論或行為可能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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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詞義:
結合“枉”與“謬”的含義,“枉謬”一詞的核心意義是指錯誤、荒謬且往往帶有歪曲事實、違背常理或造成冤屈的性質。它強調的不僅是簡單的錯誤,更是一種背離正道、不合邏輯或導緻不公正結果的荒謬狀态或行為。可以理解為:
- 荒謬的錯誤: 指極其不合理、違背常理的錯誤。
- 歪曲的謬誤: 指因故意或無意歪曲事實而産生的錯誤。
- 冤屈的錯謬: 指導緻冤屈或使事物受到不公正對待的錯誤。
用法與語境:
“枉謬”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多見于書面語或對古代文獻的解讀中。它常用來形容:
- 荒謬的理論、學說或觀點。
- 歪曲事實、颠倒是非的言論或行為。
- 司法不公、造成冤案的情形。
- 違背常理、令人難以理解的錯誤決策或現象。
參考來源:
-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第4卷 第1167頁 (上海辭書出版社, 2011年): 對“枉謬”有明确收錄和釋義,通常解釋為“荒謬錯誤”。
- 《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2014年): 在“枉”和“謬”字條下,提供了構成“枉謬”一詞的基礎字義及其引申義。
- 《說文解字》(中華書局影印本): 提供了“枉”與“謬”的本義解釋,是理解該詞構詞的基礎。
- 古籍用例: 如漢代王充《論衡·問孔》:“案聖賢之言,上下多相違;其文,前後多相伐者…非苟為偏駁,務相乖反也,意沉難見,故為枉謬。” 又如《新唐書·韋處厚傳》:“帝雖不能盡用其言,敕有司弛弋獵,除無名貢獻,其妄官冗吏,一切罷之,中外翕然稱惬。然處厚久在翰林,志在匡弼,帝既不能盡用其言,而處厚亦以言不見納,常快快,遂稱疾罷政事。帝遣使勞問,賜告第。卒,年五十六,贈司空。處厚當國柄二歲,啟沃之益,時論歸美。然疾惡太甚,以是取怨,而枉謬亦時有之。” (此處“枉謬”指其行為或決策中的錯誤、不當之處)。
網絡擴展解釋
由于“枉謬”并非現代漢語中的标準詞彙,可能為生造詞或書寫錯誤。以下提供兩種可能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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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為「荒謬」的筆誤:
- 含義:指極端錯誤、不合常理,如「這種說法毫無邏輯,實在荒謬」。
- 構成:「荒」指荒誕,「謬」指錯誤,二者疊加強調不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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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為「枉」與「謬」的組合:
- 「枉」可表徒然(如「枉費心機」)或彎曲(如「矯枉過正」);
- 「謬」即錯誤(如「謬論」);
- 組合後可能表達「因錯誤判斷導緻徒勞」的引申義,但此用法無權威文獻支撐。
建議:請核實原詞是否準确。若需表達“不合邏輯”,推薦使用标準詞「荒謬」;若需表達“白費努力”,可用「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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