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親生的後代。《隋書·房陵王勇傳》:“ 雲定興 女,在外私合而生,想此由來,何必是其體胤!”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羅刹海市》:“女曰:‘三年後四月八日,君當泛舟南島,還君體胤。’”
"體胤"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血緣的延續、後代子孫,強調由身體血脈傳承而來的子嗣。以下是基于權威漢語詞典與古籍的詳細解釋:
"體"(體)
本義指人的身體,引申為根本、本體。《說文解字》:"體,總十二屬也",指身體的十二個部分㊟。在"體胤"中,"體"強調血緣的根本性,即血脈所出之源。
"胤"
本義為子孫相承續。《說文解字》:"胤,子孫相承續也"㊟,如《尚書·堯典》"胤子朱啟明",指後代子孫。引申為繼承、延續。
合義:"體胤"即由身體血脈延續而來的後代,特指直系血親的子嗣。
《漢語大詞典》釋義
"體胤"指親生後代。
例證:《宋書·孝義傳》載"舍嫡體胤,仰屬天民",指舍棄親生子孫,托付于百姓㊟。
《顔氏家訓》中的用法
南北朝顔之推在《風操篇》提到:
"凡宗親世數,有從父,有從祖……若不審其源本,恐乖體胤之序。"
此處強調血緣世系的傳承秩序,若混淆宗親關系則違背血脈延續的倫理㊟。
宗法制度關聯
在傳統宗法社會中,"體胤"與"嫡嗣"概念相關,凸顯嫡長子繼承制下的血脈正統性(參考《周禮·春官·小宗伯》對"嫡胤"的記載)㊟。
"體胤"承載中國古代對血脈純正性的重視,如《禮記·喪服小記》"親親以三為五",強調血緣親疏的倫理結構。該詞多用于正式文書或宗族譜牒,區别于泛指後代的"子孫"或"後裔",更突出生物學與宗法意義上的直系傳承。
參考資料來源(基于權威文獻與辭書):
㊟ 許慎《說文解字》(中華書局影印本)
㊟ 《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 沈約《宋書·孝義傳》(中華書局點校本)
㊟ 顔之推《顔氏家訓·風操篇》(王利器校注本)
㊟ 《周禮注疏》(鄭玄注,賈公彥疏)
“體胤”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tǐ yìn,其核心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解釋,但需根據權威來源進行甄别:
根據和,“體胤”指親生的後代,強調血緣關系的延續:
部分低權威性來源(如)将其解釋為“家族中代代相傳的品質或才能”,但該釋義缺乏古籍或權威詞典支持,可能是對“體”(品質)和“胤”(延續)的引申誤讀。
推薦以“親生後代”作為“體胤”的标準釋義,其他引申義需結合具體文獻進一步考證。若需引用文學或曆史文本,建議優先參考《隋書》《聊齋志異》等古籍用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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