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ordinary matters]∶平常的事
平生常事
(2) [commonplace happening]∶常見的事
(1).上古指掌管政務的官員。《書·立政》:“ 文王 惟克厥宅心,乃克立茲常事司牧人,以克俊有德。”
(2).平常的事情;常有的事情。《公羊傳·桓公四年》:“《春秋》之法常事不書。”《晉書·何遵傳》:“吾每宴見,未嘗聞經國遠圖,惟説平生常事,非貽厥孫謀之兆也。”《紅樓夢》第五六回:“祖母溺愛孫子也是常事。”
“常事”的漢語詞典釋義與解析
一、語義解釋
“常事”是由形容詞“常”(意為普通、平常)與名詞“事”(事情)組合而成的複合名詞,指代日常生活中普遍、頻繁發生的事件或行為。其核心含義強調事件的普遍性、重複性,與“特殊”“罕見”相對。例如:
“鄰裡互助本是常事,無需過分緻謝。”
二、詞性特征與用法
三、權威詞典釋義參考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常事:平常的事情;經常發生的事情。
示例:“熬夜工作對他已是常事。”
《現代漢語規範詞典》(第4版):
常事:經常發生或見到的普通事。
辨析:區别于“瑣事”(強調瑣碎),側重“普遍性”。
四、語用分析與文化内涵
“常事”隱含對事件規律性的認知,反映漢語文化中對生活常态的接納态度。如古語“月有陰晴圓缺,此事古難全”,即以自然現象為“常事”,表達豁達心境。現代用法中,亦可用于淡化非常态事件(如“疫情期間居家辦公漸成常事”),體現語言的社會適應性。
五、近義詞對比
來源說明:
“常事”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詳細解析:
指平常或常見的事情,強調事物的普遍性或不特殊性。例如:
現代常用義
表示普通、不足為奇的事情,多用于描述日常生活或普遍現象。例如:
古代特殊義
在《尚書》等典籍中,“常事”曾指掌管政務的官員。例如:
需注意語境差異:古代官職含義現已罕用,現代多指普通事物。若需引用古籍,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指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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