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 欽召 ”。《玉嬌梨》第十回:“前番告假回來,如今聞得又欽詔進京去了。”
欽诏是漢語中具有明确曆史内涵的複合詞,由“欽”與“诏”二字構成。其核心含義指“皇帝親自下達的诏書”,屬于古代君主專制制度下的特定公文形式。以下從三方面作具體闡釋:
1. 詞源與結構 “欽”字本義為“敬”,引申為皇帝行為的尊稱,如《說文解字》釋“欽”為“欠貌”,段玉裁注稱“凡皇帝之事皆曰欽”;“诏”字從言從召,《釋名·釋書契》載“诏,照也,人暗不見事宜,則有所犯,以此照示之”,特指帝王布告臣民的文書。二字合稱始見于唐宋文獻,如《全唐文》中“欽诏所至,鹹使聞知”。
2. 功能與特征 欽诏具有法定權威性,需經皇帝朱批或加蓋玉玺,内容多涉及重大國策、官員任免或禮儀制度。其文體格式嚴謹,首句常以“奉天承運皇帝诏曰”起始,結尾标注頒布年月。據《唐六典》記載,唐代中書省負責起草诏書,門下省審核後由尚書省執行,體現行政程式的規範性。
3. 曆史演變 隨着朝代更疊,欽诏的適用範圍逐漸擴大。明代《大明會典》規定,五品以上官員任命需以欽诏形式發布;清代《欽定大清會典》進一步細化分類,将“敕命”“诰命”等文書納入欽诏體系。至清末新政時期,欽诏逐漸被現代公文取代,但其語言範式仍影響東亞漢文化圈官方文書。
“欽诏”是中國古代與帝王诏令相關的術語,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理解。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解釋:
指皇帝親自下達的诏書,通常用于表彰或嘉獎傑出人物或功績,是最高級别的榮譽象征。這種诏書具有極高的權威性,常見于官方文書或曆史文獻中。
部分文獻中,“欽诏”與“欽召”同義,即皇帝親自召見臣子。例如《玉嬌梨》中“欽诏進京”即指受皇帝诏令入京觐見。
不同文獻對“欽诏”的釋義略有差異,需結合具體上下文判斷其指向(嘉獎或召見)。更多實例可參考《玉嬌梨》等古典文學作品或曆史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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