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教語。四種常住之一。謂接待往來僧人的寺院。亦稱廟産等物品。見《行事鈔》卷中之一。《翻譯名義集·寺塔壇幢》:“十方常住:如僧家供僧常食,體通四方。”《水浒傳》第六回:“我這裡是個非細去處。隻因是十方常住,被一個雲遊和尚,引着一個道人,來此住持,把常住有的沒的都毀壞了。” 清 紀昀 《閱微草堂筆記·灤陽消夏錄三》:“及病起往訪,則寺中無是二僧。或曰古佛現化;或曰十方常住,來往如雲,萍水偶逢,已飛錫他往雲。”
“十方常住”是佛教術語,其含義可從以下方面綜合解析:
十方常住是佛教中“四種常住”之一,指為十方往來僧人提供居住的寺院,也包含寺院所屬的廟産、物資等。這類寺院具有公共屬性,資源由十方僧衆共享,而非歸屬于特定僧團或個人。
十方
指佛教中的十個方位:東、南、西、北、東北、東南、西北、西南,加上“上”“下”,象征佛法遍及一切空間,無所不在。
常住
梵語中意為“永恒存在”,在佛教語境中引申為寺院、僧團及其固定資産,強調其延續性和公共性。
根據佛教典籍《行事鈔》及的補充,常住分為:
在佛教哲學中,“十方常住”也隱喻佛陀法身的普遍性,即佛法超越時空限制,遍及十方世界。
如需進一步了解寺院制度或佛教術語分類,可參考《行事鈔》等典籍,或查閱、5、6的原始來源。
《十方常住》是一個佛教術語,指的是佛教中的十個方位都有佛菩薩常駐其中,即無論在哪個方向,衆生都能得到佛菩薩的加持和救度。
《十方常住》一詞的拆分部首是「方」和「人」,總共有11個筆畫。
《十方常住》這個詞源于佛教經典,佛經中描述了佛菩薩常駐十個方向,以救度衆生。
繁體字《十方常住》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
古時候的漢字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但《十方常住》一詞在古代寫法中并無明顯差異。
1. 佛菩薩在《十方常住》,時刻保佑衆生。
2. 心存善念,皈依佛菩薩的力量将在《十方常住》。
3. 在佛教中,重要的是在各個方向都感受到《十方常住》。
佛陀、菩薩、方位、衆生、加持、救度。
全方位、無所不在、四面八方。
局限于一方、有限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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