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教语。四种常住之一。谓接待往来僧人的寺院。亦称庙产等物品。见《行事钞》卷中之一。《翻译名义集·寺塔坛幢》:“十方常住:如僧家供僧常食,体通四方。”《水浒传》第六回:“我这里是个非细去处。只因是十方常住,被一个云游和尚,引着一个道人,来此住持,把常住有的没的都毁坏了。” 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三》:“及病起往访,则寺中无是二僧。或曰古佛现化;或曰十方常住,来往如云,萍水偶逢,已飞锡他往云。”
“十方常住”是佛教术语,其含义可从以下方面综合解析:
十方常住是佛教中“四种常住”之一,指为十方往来僧人提供居住的寺院,也包含寺院所属的庙产、物资等。这类寺院具有公共属性,资源由十方僧众共享,而非归属于特定僧团或个人。
十方
指佛教中的十个方位:东、南、西、北、东北、东南、西北、西南,加上“上”“下”,象征佛法遍及一切空间,无所不在。
常住
梵语中意为“永恒存在”,在佛教语境中引申为寺院、僧团及其固定资产,强调其延续性和公共性。
根据佛教典籍《行事钞》及的补充,常住分为:
在佛教哲学中,“十方常住”也隐喻佛陀法身的普遍性,即佛法超越时空限制,遍及十方世界。
如需进一步了解寺院制度或佛教术语分类,可参考《行事钞》等典籍,或查阅、5、6的原始来源。
《十方常住》是一个佛教术语,指的是佛教中的十个方位都有佛菩萨常驻其中,即无论在哪个方向,众生都能得到佛菩萨的加持和救度。
《十方常住》一词的拆分部首是「方」和「人」,总共有11个笔画。
《十方常住》这个词源于佛教经典,佛经中描述了佛菩萨常驻十个方向,以救度众生。
繁体字《十方常住》的写法与简体字相同。
古时候的汉字写法与现代略有不同,但《十方常住》一词在古代写法中并无明显差异。
1. 佛菩萨在《十方常住》,时刻保佑众生。
2. 心存善念,皈依佛菩萨的力量将在《十方常住》。
3. 在佛教中,重要的是在各个方向都感受到《十方常住》。
佛陀、菩萨、方位、众生、加持、救度。
全方位、无所不在、四面八方。
局限于一方、有限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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