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 戰國 楚 宋玉 所作《高唐賦》中述及的 楚懷王 夢裡相會的 巫山 女子。 清 餘懷 《闆橋雜記·麗品》:“ 李香 身軀短小,膚理玉色……餘有詩贈之曰:‘生小傾城是 李香 ,懷中婀娜袖中藏。何緣十二 巫 峯女,夢裡偏來見 楚王 。’”參見“ 十二巫峰 ”。
"十二巫峰女"并非漢語詞典中的獨立詞條,而是對"巫山十二峰"這一地理文化概念的詩意化、拟人化表達。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角度闡釋:
一、 地理實體與神話淵源 "十二巫峰"指長江三峽巫峽段南北兩岸的十二座著名山峰(如神女峰、松巒峰、集仙峰等),是真實存在的地理景觀。其得名與上古神話傳說密切相關,尤其是"巫山神女"(瑤姬)的故事。相傳神女乃天帝之女,助大禹治水後化為山峰守護巫峽,十二峰常被視為神女的化身或扈從。這賦予了山峰超越自然的神聖色彩和女性特質。來源:《中國神話傳說詞典》(袁珂編著)、《三峽文化研究》。
二、 文學象征與拟人表達 "十二巫峰女"中的"女"字,是将地理山峰進行文學拟人化的關鍵。它并非指具體的十二位女性,而是:
三、 文化意蘊 "十二巫峰女"這一表述,深刻體現了中國傳統文化中:
"十二巫峰女"并非指代具體的十二位女性,而是對長江巫峽"十二峰"這一地理景觀的詩意化稱謂。其核心内涵在于:
這一表述是地理、神話、文學三者深度融合的産物,承載着豐富的文化情感和審美意蘊。
“十二巫峰女”是一個源自中國古典文學典故的詞語,其含義與“巫山神女”傳說密切相關。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典故來源
該詞源于戰國時期宋玉的《高唐賦》,描述楚懷王在夢中與巫山神女相會的故事。傳說中,巫山十二峰(即“十二巫峰”)是神女居住之地,後以“巫山雲雨”代指男女情事。
詞語本義
字面指《高唐賦》中楚懷王夢中相會的巫山女子,實為神話中的巫山神女化身。
引申含義
在文學中逐漸演變為美女、情人的代稱,尤其用于形容具有傾城之貌或神秘色彩的女子。例如清代餘懷《闆橋雜記》以“十二巫峰女”比喻名妓李香,暗含其姿容絕世卻如神女般難以企及。
文化關聯
元代王實甫《西廂記》曾引用此典,以“十二巫峰”表達男女相思之情,進一步強化了該詞與愛情主題的關聯。
該詞兼具地理意象(巫山十二峰)與神話色彩,既特指《高唐賦》中的神女,又在後世文學中泛化用于贊美女性或隱喻情緣,體現了古典文化中“以景喻情”的典型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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