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柱下的基石。 晉 葛洪 《<抱樸子>自叙》:“受爵即第,為驃騎營立宅舍於 博望裡 ,於今基兆石礎存焉。” 唐 王泠然 《汝州薛家竹亭賦》:“一門四柱,石礎松櫺。” 清 黃遵憲 《登巴黎鐵塔》詩:“石礎森開張,露闕屹相向。”
石礎是漢語中對傳統建築中承托木柱的基石的專業稱謂,又稱“柱礎”或“砧石”,其核心定義為“古代建築中置于立柱下方,用以防潮、承重及裝飾的石制構件”。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石礎最早見于《周禮·考工記》中“堂上度以筵,宮中度以尋”的建築規制記載,其形态隨朝代演變呈現出不同的工藝特征。
從建築功能角度分析,石礎分為三部分結構:頂部“覆盆”托住木柱,中部“盆身”雕刻紋樣,底部“盆腳”與地面接觸。據《中國建築史》考證,漢代多用素面方形石礎,唐代發展出覆蓮紋樣,宋代《營造法式》更規範了“海石榴花”“寶相花”等雕飾等級。明清時期,江南地區出現“鼓形礎”“須彌座礎”等複合式造型,兼具防白蟻蛀蝕與分散建築荷載的實用價值。
文化内涵方面,石礎雕刻常蘊含禮制符號,如故宮太和殿的龍紋柱礎象征皇權,孔廟的雲紋礎代表儒學教化功能。該詞彙在《漢語大詞典》中标注為“曆史建築術語”,《辭海》将其歸類于“傳統營造技藝”詞條。現代考古學界對石礎形制的研究,常作為判定古建築年代的重要依據之一。
“石礎”是建築術語,指房柱下方的基石,主要用于支撐和穩定建築結構。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石礎即柱子底部的石制基座,通常為方形或圓形,直接接觸地面,起到分散柱體壓力、防潮防腐的作用。
結構與功能
曆史文獻例證
晉代葛洪《抱樸子自叙》記載“基兆石礎存焉”,清代黃遵憲詩中也描述“石礎森開張”,均印證其作為傳統建築重要構件的曆史。
引申含義
在部分語境中,“礎”可象征事物的根基,如“基礎”一詞即源于此。
如需進一步了解建築細節或曆史演變,可參考(滬江詞典)和(查字典)的擴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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