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野外的美稱。《文選·沉約<锺山詩應西陽王教>》:“翠鳳翔 淮海 ,衿帶繞神坰。” 呂向 注:“稱神者,美言之。野外曰坰。”
神坰是一個漢語複合詞,由“神”與“坰”二字組成,其含義可從字源、文獻用例及文化内涵三個層面解析:
《說文解字》釋為“天神,引出萬物者也”,本義指天地萬物的創造者或主宰,引申為玄妙、超凡、靈驗之意。在“神坰”中強調地域的靈性與神聖性。
《爾雅·釋地》載:“林外謂之坰”,指城郭遠郊的荒野之地。古文多用于描述遠離人煙的遼闊原野,如《詩經·魯頌》有“坰野”之說。
“神坰”特指具有神聖色彩的曠遠郊野,常見于古代詩文,包含兩層核心含義:
指遠離塵嚣的郊野之地,強調其空曠幽寂的自然特征。如杜甫《橋陵詩》“瑞芝産廟柱,好鳥鳴神坰”,以“神坰”渲染陵園周邊肅穆蒼茫的景觀。
因“神”的修飾,賦予地域超自然的靈性色彩,暗含古人“天人感應”的宇宙觀。此類地域多與祭祀、陵寝相關,被視為溝通人神的空間,如《水經注》載黃帝葬地“橋山神坰”。
唐代李峤《奉使築朔方城》雲:“驅駕越神坰”,描繪使臣穿越神聖荒原的意象;宋代李複《題武侯廟》“天厭炎靈暗不開,欲吹餘燼發寒灰。強因徐庶南陽起,能枉周瑜赤壁來。常見英風吹草木,尚存精魄動雲雷。神坰八陣依然在,忠義千秋有自來。”中的“神坰”烘托武侯祠的莊重氛圍。
該詞今已罕用,但作為文化詞彙仍存于台灣地名(如嘉義縣“神坰村”),延續其“靈性之地”的原始語義。
“神坰”凝練了漢語中對神聖空間的詩意表達,兼具地理實指與文化象征的雙重意蘊,是理解傳統“神聖地理觀”的重要語詞。
關于“神坰”一詞,目前可查證的權威文獻中并未收錄該詞的具體釋義。根據現有信息分析,可能存在以下兩種情況:
可能為“神瀵”的筆誤
“坰”字的獨立含義
建議:如需學術引用,請核對原文獻用字準确性;若為文學創作,建議補充語境說明詞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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