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歸還。《後漢書·黨锢傳·李膺》:“自 膺 到邊,皆望風懼服,先所掠男女,悉送還塞下。”《三國演義》第十六回:“ 玄德 隨令人出城,至 呂布 營中,説情願送還馬匹,兩下罷兵。”《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七回:“等到将近上燈的時候,方才送還人家。”
(2).指送給,送與。《水浒傳》第九回:“ 柴進 擕住 林沖 的手,再入後堂飲酒,叫将利物來,送還教師。”
“送還”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有以下兩種含義,結合古籍和現代用法可具體解釋如下:
指将原本屬于他人的物品或人返還給原主。這一用法在古籍和現代語境中均常見:
在特定語境中,可表示主動将某物贈送給他人,但此義項使用頻率較低。例如《水浒傳》中柴進“叫将利物來,送還教師”。
如需更完整的古籍引用或現代例句,可參考上述标注的網頁來源。
《送還》是一個動詞詞組,表示将東西送回原處,歸還給原主。這個詞的構成包括“送”和“還”兩個字。
拆分部首和筆畫:
來源:
《送還》這個詞的來源比較簡單,就是由“送”和“還”兩個字組合而成。它的意思是送走再還回來,與原處保持聯繫。
繁體:
在繁體中,這個詞的寫法是「送還」。
古時候漢字寫法:
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中,字形稍有不同。在唐代,「還」字分為兩個部分,上面一個“艹”部表示“草”的意思,下面一個“不”部表示“不”的意思,即表示“未歸之草”,意為歸還之物。
例句:
1. 我将這本書送還給你。
2. 請将這筆款項準時送還給對方。
組詞:
近義詞:
反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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